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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解严后台湾出版业的发展.doc
试述解严后台湾出版业的发展
摘要 1987年7月15日,台湾地区戒严令解除,《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也随之失效。台湾出版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本文以台湾地区的出版业在解严以后的诸多变化为例,从出版社的数量和性质上的多元化发展、图书种类的变化、台湾地区“出版法”的废除以及两岸的出版业交流这四个方面进行概述。简要地概括在这几十年间台湾出版业的发展,和在此期间形成的一些独特的文化现象。
关键词 新闻传播 台湾 出版业 解严
中图分类号:G239.27 文献标识码:A
1 解严之后台湾出版社的数量以及性质的变化
台湾地区的出版业进入八十年代后,由于当局的诸多政策,如对著作权法的修订、统一规范政府出版品以及对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的补助,对出版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在整个八十年代,台湾出版社的数量处于逐年递增的态势。1980年出版社数量为2011家,1986年达到2900家,1987年解严后,增加到3051家,1989年又增加至3448家。而到了“出版法”被废除之后,其中2001年台湾出版社数量达7810家,图书出版种数有36546种,平均每月有3054本新书;2004年出版社有7437家。大型出版社除了传统的四大书局:商务印书馆、世界书局、正中书局和中华书局外,还增加了三民、华新、幼狮、开明、皇冠、联经、时报出版等。
解严后,由于政治改革以及思想的开放。台湾出版业发生了如下变化:首先,各出版社都注重专业化与分众化,重社会学的有巨流、扬智文化等;本土文化的有玉山社、前卫、常民文化;电脑有第三波;漫画有青文、东立、尖端;高普考有千华、保成;商业管理财经有商周、远流;休闲类书籍则有天下、新新闻、寰宇、时报等出版社。
其次,台湾出版业开始走向组织化、公司化、企业化和集团化。与早期以党、公营和大陆来台的出版社为主导的出版业不同,台湾的出版业出现了集团化的趋势,所谓集团化在台湾地区呈现出两种形态,一是在同一个公司之下区分出不同的出版路线,如圆神出版社下有先觉、究竟、方智、先智;二则以城邦出版集团为代表,著名出版人詹宏志在1996年10月结合了麦田、猫头鹰和商周三家出版社,这三家出版社并未在出版路线上出现细分,而属于整合各自优势成立出版集团。
2 解严之后图书种类的变化
戒严时期,“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中规定不允许出版的包括宣传共产主义、“内容猥亵有悖公序良俗”、“挑拨政府与人民感情者”等涉及政治意识形态,统独观念、本土文化、性别议题内容的书籍。鲁迅、老舍、钱钟书、朱光潜等人的作品都在被禁行列,台湾资深出版人吴兴文介绍说,西方左翼的书不能出;鲁迅的书不能出,此外,包括钱钟书、沈从文等大陆的学者、作家的书都不能出。“政治上(的审查)比色情方面更严格。”
随着图书出版空间的全面开放,曾经在戒严时期被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也开始出现,选题日益丰富多样。1990年时报出版公司出版的三卷本马克思《资本论》,宣告马克思主义学说在台湾的解禁。其他一些被禁的大陆作家作品也得到出版。此外,对于非大陆作家作品的解禁早在七十年代末就已经开始,在台湾出版家沈登恩的努力之下,李敖以及金庸的作品都得到了出版的机会,而本土作家如吴浊流、陈映真等遭到查禁的作品也于解除戒严之后陆续解禁。
3 台湾地区“出版法”的废除
台湾出版业在进入90年代后愈加开放,废除“出版法”的呼声日益高涨。台湾地区“出版法”颁布于1930年12月,到1999年被废止,其间共进行了六次修订,其主要功能包括了三个方面:登记、处罚、奖助。1999年1月12日,台湾“立法院”院会通过废止“出版法”案。1月25日正式颁令终止。“出版法”实施近70年,为配合其实施而颁布的相关法令也有近30种,废除“出版法”也意味着其相关专业法令随之废止或予以修正。
废止“出版法”的同时,台湾出版业的相关学者呼吁出版从业人员必须加强自制自律,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该兼顾出版行业应有的社会功能。台湾商务印书馆总经理郝明义指出,“出版法”废止只是跨出的第一步,目前仍有许多行政法令对于出版业者有许多限制。在原“出版法”中关于大陆出版物的规定仍然没有完全废除,只是重新做了一些修订,这对两岸的文化交流有一定的阻碍作用,大陆简体字出版物一直到2003年7月才被允许公开在台湾地区销售。
4 台湾与大陆出版业的交流
直至2003年1月27日,台湾“陆委会”举行委员会议,原则同意开放中国地区简体字书在台贩卖,并同意新闻局提出的“中国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像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或在台湾地区发行销售制作播映展览观摩许可办法”的修正草案。大陆出版物也由起初只在少部分知识分子之间流行,到广为台湾人民所接受,其中的原因包括台湾人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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