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A04.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总务A04

總務A04 僑光科技大學採購作業實施辦法 民國88年10月12日訂定 民國92年6月27日校務會議通過 民國92年6月28日董事會通過 民國95年3月21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5年6月6月臨時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5年6月10日董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6年6月5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6年6月9日董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6年10月23日校務修訂通過 民國96年10月27日董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7年6月24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7年6月28日董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8年3月3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8年7月14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8年7月18日董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100年6月2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民國100年6月25日董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101年6月7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民國10年6月2日董事會修訂通過 第 一 條  僑光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使採購作業之實施,有所依據,特訂定此辦法。 第 二 條  為加強及統一權責,特指定總務處事務組為本校之採購單位。辦理招標、比價、議價、決標,由會計室會同監辦。除政府補助款及核銷另有規定外,各單位承辦金額新台幣5,000元(含)以下或補助款2萬元(含)以下之採購者,得由各單位或研究者自行採購,惟須經採購單位授權。 第 三 條  承辦、監辦採購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 第 四 條  請託或關說,宜以書面為之或作成記錄。前項之請託或關說,不得作為評選之參考。 第 五 條  單位辦理請購,除因應緊急危難外,均須先編入年度預算,年度預算經核定或經校長核可專案採購始得辦理請購。請購須填寫請購單,如為政府補助款並應填報採購財物規格書。請購單報奉核可後方可依規定購買。 第 六 條  物品採購循最經濟方式整批購置,各單位依本身需求填寫申請單領用。 第 七 條  本辦法所稱財產為土地、建築物、教學用機械、儀器、設備、交通 運輸設備,及行政院之財物分類標準所列之雜項設備,如圖書。物品分消耗及非消耗物品二類: 消耗物品:一般用品使用即失去原有效能及價值。 非消耗物品:一般用品其質料堅固不易損耗。 第 八 條  採購單位接到核准之請購單後應立即辦理詢價,依採購金額大小之不同分別處理,並隨時與請購單位聯絡。 第二章 招標、決標 第 九 條  招標、比價限額及其辦理程序如下: 一、購置或訂製財物其金額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上者,非動支政府機構補助款者得採三家以上廠商公開比價辦理。100萬元以上且動支政府機構補助款者,依規定除採購物品屬定製品、專利品或有版權之產品經報奉校長核可外,均應公開招標,其作業流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二、採購金額10萬元以上未達100萬元者,除採購物品屬定製品、專利品或有版權之產品經報奉校長核可得採議價辦理外,須比價辦理。 (一)依單位請購需求之規格、數量及其他要求製作報價單。 (二)邀請三家以上符合資格且經營殷實之廠商報價、比價。 (三)廠商應於截止日前將報價單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校指定地點。 三、採購金額10萬元以下者,得採議價方式辦理。 第 十 條  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訂定合理期限。 第十一條  公開招標者,第一次開標須有三家以上投標廠商方得開標。開標會議由校長或校長授權人指派適當人員擔任主持,會計主任及校長指定之監標人監標,經決標後辦理採購。 第 十二 條  辦理公開招標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得標廠商須繳納保證金或提供其他擔保。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一、勞務採購,得免收押標金或保證金。 二、未達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工程、財物採購,得免收押標金或保證金。 三、以比價方式辦理之採購,得免收押標金。 第 十三 條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 第 十四 條  底價建議分析表由總務處事務組、請購單位各自研訂,若為電腦及相關設備採購則須另請參與研訂,開標前送校長批示後核定底價。 第 十五 條  得標廠商應於七日內辦妥簽約手續,其程序如下: 一、得標廠商應將各項證件正本送本校查驗,如影本與正本不符,查係偽造或變造者,取消其得標資格,押標金不予退還。 二、契約書由本校依公共工程委員會範本製作,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七日內攜帶印鑑至本校辦理簽訂合約手續,逾期未經本校同意不辦理簽約者,本校得沒收押標金,並取消其得標資格。 三、簽約後,其押標金即移作履約保證金,待驗收後無條件轉為保固保證金。惟得標廠商有違約情事,依約須繳交違約金或罰款者,本校得逕自保證金扣抵。 第十六條  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工程、勞務契約,不得轉包。 前項所稱轉包,指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10045112000002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