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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版教材的管理办法(暂行).-长春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长春理工大学自编讲义、公开出版教材的管理办法(暂行)
(长理工教字〔2008〕43号)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之一,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反映学校教学水平、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加强和改进我校自编讲义和教材编审、出版的管理工作,鼓励我校教师编写出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制定本办法。
一、自编讲义的管理
(一)编写范围
1.反映我校重点和特色专业水平、具有我校优势和特色的教材或补充讲义。
2.有出版教材但其内容、体系不完全符合专业教学要求,需要编写的补充讲义。
3.基本教材及相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实验实习指导书和习题指导书等编写的讲义。
(二)编写申报条件
1.主编教师应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一般应有五年以上教龄。
2.主编教师必须担任本课程两轮以上主讲工作。
3.自编讲义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每部讲义编写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各学院(部)应依据课程建设和本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自编讲义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讲义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提出编写意见,确定自编讲义选题和主编人,填报《长春理工大学自编讲义编写申报表》。
2.教务处制定学校的自编讲义规划,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全校课程建设总体规划、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等情况,对学校自编讲义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进行审核,经批准后的自编讲义规划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学校每年进行一次自编讲义申报和评审。
4.各学院(部)对列入计划的讲义编写任务要予以高度重视,督促编者做好讲义编写工作,在工作和实验条件等方面为编者提供方便,确保编写任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四)编写的原则与要求
1.编写讲义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2.编写讲义要注重质量,突出我校专业优势和特色,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编写出的讲义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适用性。
3.自编讲义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内容要精炼,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文字通俗易懂,图表与正文密切配合。
4.自编讲义的字数每学时不得超过3500字,学时数以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实验、实习)学时数为准。
(五)审稿
自编讲义完稿后,应由所在学院(部)推荐两位对该课程或相关学科有较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进行审稿,并提出审核意见。
(六)自编讲义稿酬支付办法
1.经学校审批同意编写的自编讲义可支付稿酬。
2.稿酬支付标准:
(1)新编自编课程讲义: 8元/千字。
(2)新编实验(实习)指导书、教学参考书等:6元/千字。
(3)修订自编讲义:4元/千字。
二、公开出版教材的管理
(一)申报范围
1.反映我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的具有一定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教材。
2.有出版教材但其内容、体系不完全符合我校专业教学要求,需要编写的教材。
3.因学科或专业发展应改编或增加内容达1/3以上的教材。
(二)申报条件
1.主编人员需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文字功底,对某一领域或学科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且有3年以上该课程教学经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2.新编教材需要经过讲义阶段试用两轮以上,并且使用效果良好。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教材编著者提交教材书稿,并填写《长春理工大学教材出版立项申报表》,向学院(部)申报,由学院(部)初审通过后,报教务处;由学校推荐两名同行专家进行审稿。
2.由同行专家审核通过的教材,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列入我校教材出版计划。
3.学校每年进行一次教材申报和评审。
(四)经费资助
1.我校教师作为主编取得国家级教材立项的,学校资助5000元。
2.我校教师作为主编取得我校教材立项的,教材正式出版后,稿酬支付标准:
(1)新编教材:30元/千字。
(2)修订教材:20元/千字。
(3)新编教材的字数,每学时3500~4000字,学时数指按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实验、实习)学时,超出部分不另付稿酬。
(4)出版社给予的稿酬超过学校标准的,学校不再支付。出版社给予的稿酬低于学校标准的,按学校标准补齐。
三、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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