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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基建、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单位

2014年基建、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单位 招 标 文 件 标书编号: 010 工程名称:2014年基建、修缮等审计单位 招 标 人:首都师范大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1基建、修缮审计方案 2.2附件 附件一:投标书 附件二:授权书 附件三:投标单位综合情况表格 附件四:过去两年和现在正进行的与本次招标内容相似的业绩和合同履行情况表 附件五:投标人近二年同类工程审计年业务收入业绩表 附件六:拟选派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 附件七:投标报价表 附件八:投标人近三年结束或正在履行的合同引起仲裁或诉讼的情况 2.3资格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评标细则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概况 1.1 项目名称:2014年基建、修缮审计单位(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法人:宫辉力 1.3 项目位置: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首体南路南口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A221 二、招标人:首都师范大学审计处 联系人:刘 辉 杜古军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首体南路南口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A221工程审计室 邮政编码:100048 传真电话:三、招标方式 在首都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索取方式:招标文件在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A221工程审计室拷贝电子文档索取。 四、招标内容 2014年基建、修缮等审计服务。其中由于修缮改造工程,不能提供施工图纸等资料,所提供的图纸无法完全反映现场实际装修情况,因此所有的工程量均需要现场实际测量,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接收到首都师范大学2014年基建、修缮服务咨询招标通知的,且有意向取得本审计项目(投标人只能在上述两项任务中选择一种进行投标)并具备本招标文件以下投标人资格和要求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 5.1.1 2014年基建项目投标人,须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含)以上,有基建工程结算审核经验,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1.2 2014年修缮项目投标人,须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50万元(含)以上,有修缮工程结算审核经验,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 投标人有在近2年内具有独立完成类似项目审计工作的经验和业绩。 5.3 投标人营业地址:北京市注册成立并有固定正规的办公地址。 5.4 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与拟担任职务相适应的资历与经验。其中: 5.4.1 本项目负责人资历: 从事本行业5年及以上; 基建及修缮项目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具有相应中级职称以上; 可从事各专业预算工作或审计工作; 有在本市范围内主持的项目规模、用途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经历。 5.4.2 本项目各专业人员要求: 专职人员人数(不少于12人): 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具有造价员(基建及修缮工程)资格证书,并最近一期注册有效; 六、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及其附件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评标细则 及所有按本须知第七、八条发出的任何答疑会议纪要、招标文件澄清往来函件和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七、答疑 7.1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或建议,应于2014年 7.2 如有必要(应多数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将于2014年 7.3 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的委托代理人应于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议。 7.4 会议纪要,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及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 由于答疑会议而产生的对本须知所列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只能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八条的规定,以发放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而不在会议纪要中给出。 八、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的任何时候,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这种修改或补充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采用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8.2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不回复的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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