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手册.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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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手册

贵州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手册 贵州省教育厅制 二○○八年四月 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我省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我们在原有的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其他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现将这些制度和工作流程统一汇编成册印发各高校相关部门,以方便工作,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二○○八年四月 目 录 1、贵州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工作   职责(试行)………………………………………………………(1) 2、贵州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印章管理规定…………………………(3) 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1号)……………………………………………………………(5) 4、《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6号)…………………………………………………………(19) 5、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颁发独立学院毕业生学历证书的通知   (黔教学发〔2008〕70号)……………………………………(32) 6、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   的通知(教学[2007]3号)………………………………………(36) 7、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流程图………………………………………(41) 8、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流程图………………………………………(42) 9、学历证书认定工作流程图………………………………………(43) 10、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有关规定的通知   (黔教学发[2005]152号)………………………………………(44) 11、贵州省普通高校学生转学审批工作流程………………………(47) 12、贵州省教育厅关于颁发“受理、处理、答复本省普通高等学   校学生申诉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学发[2005]323号)…(48) 13、贵州省普通高校学生申诉处理流程……………………………(55) 14、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新华社贵州分社办公室关于做好高   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2008〕52号)    …………………………………………………………………(56) 15、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教学[2001]4号)……………………………………(64) 16、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   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1〕80号)…………………………(70) 17、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   知(教学〔2002〕15号)……………………………………(75) 贵州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高等教育 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工作职责(试行) (2008年4月1日制定) 一、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生工作处对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实行分工负责的制度。从事学籍学历管理的同志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凡因工作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影响的,必须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从事学籍学历管理的同志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提高学籍学历管理信息化水平。工作中必须秉公办事,规范行政,廉洁自律。 四、学籍学历信息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接收省内各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以及特殊类别办学形式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受理省内高校有关学籍学历信息方面的具体事务。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高校报送的数据组织审查。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一律依据教育部学生司学籍数据进行审查。特殊类别办学形式(普通专升本、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分段制高职、港澳台及来华留学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分别根据省教育厅计财处提供的招生计划和批件、省招办提供的录取数据、省教育厅外事办审核意见进行审查。 3、对审查合格并经批准上报注册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按照规定进行电子注册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 4、按期汇总全省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填写有关统计报表。 五、处长职责 1、负责对学籍管理人员审查后报送的数据提出处理意见。对与教育部学生司学籍数据完全一致的数据、正常学籍异动(转学、休学、退学、姓名更正)、在校生“本降专”的数据,审核后直接签批后交由学籍管理信息人员进行电子注册。 2、负责对其他相关数据组织调查,摸清情况,并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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