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燃气灶具产品工业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燃气灶具产品工业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了做好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燃气灶具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燃气灶具产品。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燃气灶具产品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规定。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的产品范围和产品单元及产品品种(见表1)
表1 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适用产品范围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适用产品范围
1
家用燃气灶具
液化石油气
该产品品种适用于使用城市燃气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kW的家用燃气灶。
天然气
人工燃气
沼气
该产品品种适用于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小于2.33kW的家用沼气灶产品。
2
商用燃气灶具
液化石油气
该产品单元适用于:
1.额定热负荷不大于60kW的中餐燃气炒菜灶;
2.单个灶眼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的、金属组装式或砖砌式的、锅的公称直径不小于600mm的炊用燃气大锅灶;
3.额定热负荷小于80kW的燃气蒸箱。
天然气
人工燃气
3
便携式丁烷气灶
—
便携式丁烷气灶产品。
1.4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动态修订、补充、完善本实施细则。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燃气灶具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燃气灶具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燃气灶具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6号
邮政编码:300384
电 话:直线022总机02283711022
传 真:022 电子信箱:cgacma@
联 系 人:王 启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1。
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的“产品类别”栏填写“燃气器具”,“产品名称”栏填写“燃气灶具”,“产品单元”和“产品品种”栏按本细则表1填写。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覆盖申报的产品。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有趣的心理学课件.ppt VIP
- LabVIEW软件在锂电池故障模拟检测系统的设计与开发.docx VIP
- 木结构建筑防火性能分析.pptx VIP
- 第8章 剥蚀厚度与埋藏史和埋藏史恢复方法.ppt
- 05J909:工程做法国标 行业图集.pdf VIP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2024−2025学年七年级上学期分班考 数学试题(7月份)(含解析).docx VIP
- 2024-2025学年江苏省苏州市星海实验中学高一(上)期中考试物理试卷(含答案).docx VIP
- 右心衰竭患者麻醉指南.pptx
- 销售人员必备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医疗机构分布明细.pdf VIP
- 销售人员必备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医疗机构分布明细.pdf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