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城北方案制订阶段性汇报0811修.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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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城北方案制订阶段性汇报0811修

PAGE PAGE 4 关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制订情况的汇报 一、方案起草过程 城北指挥部自2010年8月份开始专门设立方案制订小组,通过第一轮入户调查摸底了解群众诉求,并对测量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在梅岭和滨江组团《补偿安置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改造区域实际情况,形成方案初稿。方案初稿形成后,指挥部组织召开各涉及村两委、村民代表、被征收人代表等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进行第一轮征求意见,形成方案原呈审稿。经上报市城建办后,市城建办于2011年4月对《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出具原则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在指挥部新一轮领导班子到位后,又及时组织对方案进行内部研讨、完善。目前,指挥部正在有序组织进行方案新一轮的征求意见,初定在8月25日前完成方案第二轮征求意见,将方案正式定稿,报送市委、市政府研究。 二、方案内容概述 方案以“依法依规、民主公开、以人为本、权益保障、和谐征收”为基本原则,以“维护法律、维护民利、关注平衡、关注弱势”为指导思想,包括总则、手续认定、土地补偿、住宅补偿安置、店面补偿安置、企业补偿安置、其他规定、附则等八大部分,共三十三条,以及十二个附表。 三、方案与梅岭组团的不同点 鉴于城北区域与梅岭组团实施时间接近,且涉及村有交叉,城北方案整体借鉴梅岭组团《补偿安置方案》核心精神,在工作流程、用途认定、手续认定、补偿价格、安置方式、补差减免、奖励补助、保障措施等绝大部分内容,与梅岭组团完全保持一致,主要的不同体现在条款完善和店面补偿安置两方面。 (一)条款完善 方案对梅岭方案部分表述不明确,或可能产生歧义的条款,包括无手续建筑物的用途认定、过渡租金保障和居住条件保障的审核认定、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理原则等三个条款,进行修订完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征迁程序,减少模糊表述产生的与群众不必要的误会和争议。 (二)店面补偿安置 1、梅岭按档次安置,城北按类别安置 两个项目方案均根据现状路段实际情况(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划分为一、二、三类,类别内再适当划分档次。不同点是:梅岭方案“按档次安置”,只要店面档次不同(即使类别相同),安置房源就不同,“同类不同档”有严格差异;城北方案“按类别安置”,只要类别相同(即使档次不同),安置房源就相同,仅在补差价格上体现“同类不同档”的差异。 微调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城北区域现状店面大部分是集中商业路段,区位差别不像梅岭组团那么明显,而且城北新建店面房源如果再细分类别档次,在规划和技术上不好操作。 2、背街小巷三类店面,梅岭可安置二楼店面,城北不能安置二楼店面、仅给予增加区位补助金 梅岭方案对同时具备“现状经营”、“营业执照和纳税”等条件的,可选择照顾购买新建二楼店面,也可选择在按住宅补偿安置的基础上增加区位补助金。而城北方案规定,即使具备店面认定的全部条件,也严格按住宅补偿安置,仅给予增加区位补助金。 微调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征迁实践中,群众选择照顾购买新建二楼店面的比例非常小,造成二楼店面安置剩余房源过多,且难以招商引资、难以整体拍卖,造成政府资金的积压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3、手续不完整店面的停产停业补助,梅岭不论选择住宅安置还是店面安置都按住宅标准发放过渡费,且对选择货币补偿如何处理未予明确,城北规定选择店面安置和货币补偿参照手续完整店面给予停产停业补助,选择住宅安置按住宅标准发放过渡费 微调的主要原因一是保持逻辑一致,店面安置给予停产停业补助,住宅安置给予发放过渡费;二是梅岭方案没有明确手续不完整店面选择货币补偿(既没有安置店面也没有安置住宅)的,是否给予停产停业补助或过渡费,导致各动迁组在实践中操作不一,有的一分未给、有的参照手续完整店面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180元/平方米)、甚至有个别参照住宅过渡费标准按36个月结算给予一次性发放补助(256元/平方米),产生内部不平衡。 四、主要疑难问题 (一)沿主干道属于工业用地手续的现状店面非常多,群众对方案不予认定店面反应激烈,动迁难度非常大。 泉安北路和凤池路两侧存在多个池店镇原规划的工业区,很多沿主干道建筑物(包括企业厂房和现状民宅)系持有工业用地手续,且现状基本都有店面正在经营。由于方案规定持有工业用地手续的建筑物均按工业用途认定,且工业用房的一层现状店面不予认定为店面,在第一轮的征求意见中,企业业主认为企业店面本身结构更好、租金更高,不予认定店面业主损失过大,反映激烈;由于企业业主系动迁重点对象,对动迁群众的影响力较大,如其抵触动迁,可能严重影响进度。而“利用工业手续建民宅”的业主认为,其民宅持有工业用地手续系因历史原因所致,方案规定按工业用途认定不合理,不予认定店面更不合理,“现状民宅”不能“有手续”(哪怕是工业用地手续)比“无手续”吃亏。依现行方案而言,这是实情,于理于法亦不为过。但一旦放开,又担心无法把握。如何在“全市统筹统一”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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