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位班经济法授课义讲(纲要).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双学位班经济法授课义讲(纲要)

双学位班《经济法》授课讲义(纲要) 第一讲 经济法学概述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基本范畴 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现象及其运行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 一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现象,其具体表现为与经济法相应的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守法、司法以及法律监督问题。 二是,经济法本身运行的基本规律,对此,任何科学存在的目的与价值都在于探讨科学发展的规律,经济法也不例外。从哲学角度分析,对规律的探讨,存在一个主观与客观的结合问题,正确的规律是主观与客观的有机结合。但是,一旦上升为人们普遍认识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规律,该规律便具有了客观属性。比如,经济法学认为,经济法作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 ,其必须以客观的经济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就是一个认识经济法的基本规律。 (二)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 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是指经济法学所应研究的问题的具体范围,其不同于法学的基本范畴,也不同于其他法学学科的基本范畴,其是法学基本范畴在经济法领域的具体运用,但是,要有别于其他法学学科。且要与经济法的基本范畴相一致。 根据我国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共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主要表现为:市场规制法、宏观经济调控法、经济监督法。而对于经济组织法是否应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学术界有一定的争议,但是,作为一种知识体系是学习经济法所必须的。此外,关于社会保障法,随着我国社会法的独立,目前,普遍认为,社会保障法应属于社会法的范畴,经济法主要从宏观调控角度,研究社会保障调控的法律问题。 经济法学成为科学的标志表现为经济法学有其独立的范畴、知识结构与体系。 经济法学的学科性质定位与特点分析 经济法学的学科性质定位 根据目前对于科学的基本划分,对于经济法学的学科性质的定位,可以有以下几个基本认识: 1、经济法学是社会科学。其主要研究的是经济法制定与实施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和谐问题,但是,个别领域也涉及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问题,如,资源与环境调控法律问题的研究。 2、经济法学主要是经济学与法学交叉的社会科学。对此,经济法学界有“七分经济三分法”之说。 3、经济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社会科学。与其他法学相比,经济法学研究中所面临的问题,抽象的和理论性的问题相对不复杂,较多面临的是经济实践中的具体 的问题。 4、经济法学是社会法学的一个分支。经济法学所研究的问题,具有社会问题的属性,它关系着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稳定、安全与持续发展。 5、经济法学是公私法兼顾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主要研究的是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公权利如何合理配置问题。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权利的配置,必须建立在对于私权利的保障的基础之上。 经济法学的特点 由上,决定了经济法学与其他法学比较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经济法学的交叉性特点 经济法学的综合性特点 经济法学的实践性特点 经济法学的政策性特点 经济法学存在的基础分析 (一)经济法学存在的经济学基础 经济学是研究经济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经济学研究的经济问题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马克思主义才将经济问题视为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其决定着上层建筑。实际情况是,现实中人们所面临的经济问题无非是生存问题和发展问题,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要解决的是有限和分布不均衡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资金资源等在解决生存问题与发展问题时,如何合理配置问题。 从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来看,一方面,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为经济法学的研究提供了基础,许多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是经济法学成立的基础,如市场经济必须是法制经济的原理即是现代经济法成立的逻辑起点;另一方面,作为交叉学科,经济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与范畴被经济法所直接借鉴,如,关于市场,关于宏观与微观经济,关于金融、财政、税收等;许多经济制度,在经济学看来是经济制度的表现,但是,在经济法学看来,则是法律制度的表现,是经济问题法律化的结果,经济法对之仅仅是通过特定的法律程序,赋予其相应的法律效力而已。当然,经济法学对于经济学中的概念也不是全盘地接受,比如,经济学中的“经济人”概念,在经济法学中即未予以继受,此外,在研究方法上,经济学强调的往往是理论假设,而经济法学所面临的问题则是具体的活生生的现实经济事实。 (二)经济法学存在的政治学基础 首先,经济法学在学界被视为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这种干预的方式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具体体现为直接管理、间接调控指引、以及以国有投资形式参与三种不同的方式。因此,经济法学存在的基础,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有关国家责任的确认问题,而国家责任属于政治学的范畴。 其次,事实上,现实中各种经济利益的集中表现就是通过政治利益的平衡加以实现的,因此,政治就是经济利益的集中表现。在此方面,虽然,从总的方面看是经济决定政治,但是,从社会发展的

文档评论(0)

sfd3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