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课件法学的研究方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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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一节 概述 (一)大陆的法律位阶 依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主体法律位阶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含军事法规)、地方性法规(含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性文件(含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特区规章)五个等级。 宪法。 宪法处于法律位阶的最高层级。应当指出,作为最高法律的“宪法”,与作为宪法部门法的“宪法”不同。它仅指宪法典(包括宪法修正案),而不包括宪法典以外的“宪法性法律”。 法律。 法律是仅次于宪法的最重要的法律。宪法第89条第一项将其作为制定行政法规的依据,宪法第67条第七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这两项规定确立了法律仅次于宪法的法律地位。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我国主体法律位阶的第3层级。行政法规的第三层级地位是由宪法第89条第一项以及第67条第7项确立的。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我国主体法律位阶的第四层级。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宪法第67条第8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可见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列于行政法规之后,居第四层次。 规章。作为处于第五层级的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非制定法。上述五个层级均为制定法。虽然我国的非制定法的作用很小,但是习惯以及次要的法源(公认的价值和权威理论)事实上是我国法律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涉外法律关系方面,它的作用是不容忽略的。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法学方法论的含义和功能、熟练掌握并应用法学研究的几种基本方法 教学重点: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教学难点:价值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方法与方法论 方法就是人们为了认识和解决某种问题所采 取的特定活动方式,既包括精神活动(认识 世界),也包括实践活动(改造世界)。 方法 方法论 方法论是以方法为实践基础,通过理论抽象 而获得的有关方法的知识体系和科学解释, 是方法的理论化和抽象化。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法学方法论就是由各种法学研究方 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 系的理论说明。 二、法学方法论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对象不同 任务不同 层面不同 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区别 法学方法是以法律和法学为研究对象, 法律方法则只是以法律为研究对象。 法学方法的任务是如何科学地认识法学, 法律方法的任务是如何科学地认识法律。 法律方法论从属于法学范畴,法学方法 论在总体结构上归属于法哲学范畴。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法学哲学方法论 法学学科方法论 法学部门的技术方法论 三、法学方法论的体系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四、法学哲学方法论 辨证唯物 主义和历 史唯物主 义的方法 论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必须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 必须坚持社会现象普遍联系的观点 必须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节 法学的基本方法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价值分析方法 价值分析方法是通过认知和评价 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 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安提戈涅和克瑞翁》 “我并不认为你的命 令是如此强大有力以至 于你,一个凡人,竟敢 僭越诸神不成文的,且 永恒不衰的法不是今天, 也非昨天,它们永远存 在没有人知道它们在时 间上的起源 。”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避免走入唯心主义法学误区 (二)探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历史演变规律的基本线索 (三)是研究古今中外法律制度的有力工具 (四)确立和坚持我国法制根本宗旨的重要理论参照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二、阶级分析的方法 三、实证分析方法 实证分析方法主要特点是通过 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 检验各种理论命题。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苏格拉底之死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大陆的法律位阶 依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主体法律位阶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含军事法规)、地方性法规(含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性文件(含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特区规章)五个等级。 宪法。 宪法处于法律位阶的最高层级。应当指出,作为最高法律的“宪法”,与作为宪法部门法的“宪法”不同。它仅指宪法典(包括宪法修正案),而不包括宪法典以外的“宪法性法律”。 法律。 法律是仅次于宪法的最重要的法律。宪法第89条第一项将其作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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