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美丽幸福新河口”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docVIP

第四届“美丽幸福新河口”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四届“美丽幸福新河口”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第四届“美丽幸福新河口”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第四届“美丽幸福新河口”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位于黄河尾闾、渤海之滨、黄河三角洲的前沿,拥有黄河入海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十万亩人工刺槐林、叹为观止的海滩红草地、百鸟翔集的珍禽乐园、风光旖旎的黄河故道、绿波荡漾的芦湖苇海、油气富集的胜利油田、雄伟壮观的东营新港、大气磅礴的围海大堤、设施完备的中心渔港、幅面辽阔的水库组群、枣桃梨特优果品林园。“河海交汇”、“长龙锁海”、“湿地览胜”、“故道江南”、“芦花飞雪”、“红滩飞雁”、“渔港风情”、“槐林浴氧”、“芦荡迷宫”、“枣乡撷趣”汇成河口特有的风光。   河口区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交融叠加的前沿城市,是一座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品质之城。为展现河口建区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展示河口的独特魅力,提升河口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国摄影家协会与河口区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山东河口?湿地风情”、“山东河口?槐花飘香”、“山东河口?魅力家园”全国摄影大展。目前,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再度与中国摄影报社携手联合举办第四届“美丽幸福新河口”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东营市摄影家协会、河口区摄影家协会、河口区中国摄影创作基地管理办公室   承办单位:河口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及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境内的自然风光、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文风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5月至2017年3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将获颁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河口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放,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山东河口?湿地风情”、“山东河口?槐花飘香”、“山东河口?魅力家园”全国摄影大展入展作品,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东营市河口区和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第四届河口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主办

文档评论(0)

mcplj19837000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