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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情况汇报
柳林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文化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勇于探索,积极稳妥的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吕宣明电[2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局合一”完成情况
2009年12月,根据吕编办字[2009]94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以柳发[2009]26号文件下发“关于成立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机构的通知”,组建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中心的职能划转新设立的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实现了三局合一,完成了县局的文化体制改革任务。2010年9月,县编办编制了《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于9月18日以柳政办发[2010]160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印发。根据文件精神,新设立的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使基本职能28项,内设一室三股,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社会文化股、广播电影电视股和综合监管股。共有行政编制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人,总工1人。机构确定后,及时组建了领导班子,2009年12月,县委组织部分别以柳组干字[2009]18、19、20号文件,分别提名刘映学为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成海平为副局长、杨建军为工会主席。2010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以柳人发[2010]2号下发了“关于刘映学同志任职的通知”,正式任命刘映学同志为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二、“两台合并”完成情况
2009年12月,县委、县政府以柳发[2009]2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成立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机构的通知”,组建柳林县广播电视台,正科级事业建制,核定科级领导职数为2正2副,将原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再保留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现有人员划转县广播电视台。同时,任命孙守亮为柳林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卫彦平为总编,呼永科为副台长、刘改梅为副总主编。根据2011年9月15日第16次县长办公会议,广播电视台只作为政府主办的宣传媒体,其他职能都规划到文广新局,需要向文广新局分流的人员正在办理按照职能划分组织分流等相关事宜。
三、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完成及运行情况
2009年12月,县委、县政府以柳发[2009]2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成立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机构的通知”,组建柳林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隶属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将县文化市场稽查队现有人员划转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12月19日,县委组织部以柳组干字[2009]21号文件,提名刘映学兼任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队长。2010年1月12日,市编办以吕编办字[2010]10号文件核定我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增加全额事业编制5名。加上原文化市场稽查队的7名编制,我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共有全额事业编制12名。目前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在编人员共3人,其它人员为文化系统借调人员。
四、国有文艺院团改制完成情况
我县国有文艺院团的改制主要为县文工团的改革。柳林县文工团组建于2004年,为股级全民差额事业单位。根据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精神,我县积极推进县文工团的转企改制工作。研究制定了改革方案,2011年4月26日,县委召开了柳林县文工团体制改革专题会议,讨论议定了文工团改制的有关事项。同月,县委办、县政府办以柳办发[2011]1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转发《柳林县文工团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精神,文工团的改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成立艺术研究院,重组演出团,实行院事团企的模式。核销县文工团的事业编制,成立柳林县艺术研究院,现有人员及编制转入新设立的柳林县艺术研究院。同时组建企业性质的柳林县文工团。为确保改制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对文工团的改制进行了财政、政策、税收等方面的有力支持。2011年5月3日,县政府办以柳政办函[2011]7号印发了“关于县文工团注册登记的函”,决定成立新的柳林县文工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同时授权柳林县艺术研究院为投资主体,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建军。按照柳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柳编发[2011]23号文件精神,撤销柳林县文工团成立柳林县艺术研究院的通知要求将原柳林县文工团的编制和人员全部转移到新成立的柳林县艺术研究院,经费来源变更为全额拨款。目前,文工团改制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资产评估、税务登记、职工社会保险正在办理过程中,将在国庆前后完善办理。
五、电影公司转企改制完成情况
柳林县电影公司成立于1971年,属自收自支的全民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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