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行政诉讼法讲座行政诉讼法讲座
行政诉讼法讲座
第一讲 行政诉讼法(上)
一、行政诉讼概述
1、司法权的制度能力:被动性,专业性,判断性,中立性,程序性。
2、行政诉讼的概念、制度价值与特征
(1)、概念:人民法院对行政争议所做的依法裁判的过程。
(2)、制度价值:理性促进争议解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公民社会活力。
3、特征:由专门的中立的司法机关来解决争议,遵循法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有法定审查对象和审查范围。
4、我国行政诉讼的发展简史:
(1)、第一阶段,初创期(建国--1982年)54宪法为行政诉讼提供了宪法依据。
(2)、第二阶段,建立期(1982--1989).82年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可以起诉行政机关。
(3)、第三阶段,完善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做了解释,行政诉讼制度不断成熟。
5、行政诉讼的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就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一般不审查其合理性。
6、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整体困局
行政主导的体制格局,司法制度的能力现状,公民社会的成长规模。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受案范围的意义,又称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主要是人民法院对行政主体那些行为拥有审查权。(注意这与受理审查范围概念不同)。
2、受案范围的制度价值;标志着司法审查权的可得性,标志着当事人的请求权范围,标志着起诉人资格的要件之一。
3、基本模式
一般模式:列举式,概括式,结合式
第二讲 受案范围
一、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演进和划分标准
(一)、 制度演进:
1、单行法确定阶段
2、82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司法解释适度扩大阶段,肯定概括式与否定列举式相结合。
4、行政诉讼的法定阶段
(二)、划分标准:行为标准,人身财产权标准
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
1、正面可以受理的范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
2、反面排除范围:国家行为不能起诉,抽象行政行为不能起诉(效力的反复适用性、效力的普遍性、对象的不特定性),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终局行政行为(终局裁决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与特定事项作出的行政内部最终解决效力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30.2,第14条。
3、司法解释作出的反面排除行为举要;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行政指导行为,对公民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阶段性行政行为、处罚行为还没有实际作出、内部工作行为)。
三、管辖
1、行政审判体制的基本类型:行政法院型,普通法院型。
第三讲 管辖
一、我国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1、 现状:
基本特征:司法一元制,行政诉讼是由普通法院审理,审判由四级法院。
2、改革与完善:设立行政法院,改革现行管辖制度。
二、我国现行管辖制度的基本内容
1、行政诉讼管辖的含义: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专属管辖和选择管辖
3、确定管辖的基本因素:人民法院(法院的级别和管辖地域),当事人(当事人的居住地、争议标的地)、行政机关。
3、确定管辖的基本原则:
有利于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法院案件的数量平衡,原则性与灵和性相结合,案件性质与法院体系想适用。
4、 法定管辖制度:
1)、级别管辖
a、基层法院
一般规则,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变通规则,
b、中级法院的管辖:专业性很强的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很强的案件(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不动产登记的除外),重大复杂的案件(反倾销反补贴一审案件)
2、地域管辖:
a、一般规则;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b、特殊规则:
1)、共同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有三类,一是因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诉讼,二是因房屋和其他建筑物被拆除提起的诉讼,三是因污染不动产提起的诉讼。
3、避免管辖权冲突的规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