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自动化仪表管理规定.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职责;联锁系统的分类;联锁系统设定值的确认;联锁系统的投运、解除(恢复)手续;联锁系统设定值和系统配置的修改程序;联锁系统基础资料的管理以及联锁系统的检修试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机动处为公司的联锁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A1级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2.2 调度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投用、运行情况;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联锁参数的设定情况。
2.3 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报警联锁设施的使用情况。
2.4 机电仪中心为本单位的联锁系统业务执行单位,负责全公司的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联锁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
2.5 生产技术处负责公司的联锁系统的操作、投用管理;负责审核确认系统设置及联锁报警设定值;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2.6 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检查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报警联锁设施的使用情况。
2.7 各生产装置负责本装置的联锁系统的操作使用和运行管理;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2.8 机电仪中心仪表专业负责全公司联锁系统的基础资料的管理、日常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
2.9 机电仪中心电气专业负责本单位的与联锁系统有关的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类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回路分成A、B两类。
3.1.1 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
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回路。
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3.1.2 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为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
3.2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设置和设定值的确认
生产技术处负责审核确认公司联锁系统的设置和设定值。组织生产装置和机电仪中心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机动处、安全环保处审核会签,最后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技术处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装置。
3.3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投运和解除(恢复)
3.3.1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投运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投运由生产装置生产经理负责提出,并事先通知所在装置的仪表、电气维护人员,仪表、电气维护人员对联锁系统回路再次检查并确认无误后,告知生产装置生产经理,生产装置生产经理组织工艺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将仪表联锁系统投运。
3.3.2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解除(恢复)
3.3.2.1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解除分为长期性解除和临时性解除。对于由于设计不合理;设计条件与实际工艺条件不符;工艺或设备条件、参数改变等原因造成联锁系统无法投用的情况,在经过相关部门详细论证后,可以办理长期性解除。对于由于工艺及设备开车、切换;工艺条件暂时不具备;设备、电气、仪表故障及检修;以及其它紧急情况下需要解除联锁的,可以办理临时性解除,但解除时间不应超过一年。
3.3.2.2 生产装置的生产经理或设备经理负责提出并填写《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注明联锁解除(恢复)的原因、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解除性质”中注明“长期”或“临时”字样。对于长期性解除的联锁回路,生产装置还要制定详细的技术论证报告。
3.3.2.3 A、B类联锁回路的长期性解除(恢复)申请书及技术论证报告、A类联锁回路的临时性解除(恢复)申请书要由生产装置上报公司机动处,再由机动处组织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处、生产装置机电仪中心等单位进行审查会签,并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3.3.2.4 对于A1类联锁的长期解除申请,由使用单位会同机电仪中心提出上报公司机动处,由机动处组织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实施。
3.3.2.5 B类联锁回路的临时性解除(恢复)可以不经主管经理审批,但必须经相关单位审查同意。
3.3.2.6 在装置运行过程中,由于设备、电气、仪表检修原因需要在8小时内临时解除某一联锁回路时,由生产装置填写《仪表联锁系统解除申请书》,经调度中心、机动处、生产技术处审核同意后,再由操作人员进行确认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将相应联锁回路解除。检修作业完毕后,由生产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