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笔记法理学笔记.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理学笔记法理学笔记

法 理 学 题记:法理学主要是回答什么是法的问题,古今中外法学家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演绎为各个法学流派。本人以为:从法到法学再到法律其含义是有所不同的。 目 录 法理学 2 第一章 法的本体 30 第一节 法的概念 30 第二节 法的价值 34 第三节 法的要素 38 第四节 法的渊源与分类 43 第五节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47 第六节 法的效力 49 第七节 法律关系 50 第八节 法律责任 56 第二章 法的运行 59 第一节 立法 59 第二节 执法与司法 62 第三节 守法与违法 65 第四节 法律监督 67 第五节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70 第三章 法的演进 74 第一节 法的起源 74 第二节 法的发展 77 第三节 法的传统 80 第四节 法的现代化 82 第五节 法治理论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84 第四章 法与社会 88 第一节 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 88 第二节 法与经济 90 第三节 法与政治 92 第四节 法与道德 95 第五节 法与宗教 97 第六节 法与人权 98 法理学 第一章 法的本体 第一节 法的概念 一、法的词源与词义 考察法的词源和词义,可以从中了解早期人类对法律现象的认识。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字中关于法的用词,一定意义上表明各个民族对法的独特的评价、理解和期待。分析、研究法的词源与词义,有助于理解法律现象的历史演变及法律现象中所包含的文化的多样性与共同性。 汉字“法”的古体为“灋”。由廌、水、去三字组成。据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一书的解释:“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刑”字的最初写法是“?”和“??”。??,刭也,强调的是杀戮;?,罚罪也,强调的是罚金。所谓“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这三朝的刑,指的就是君主施与社会的残酷的人身处罚。从作用和功能上看,刑与礼之间存在互补关系(唐朝之后,中国法律则全国儒家化),“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所以,一般认为中国古代“法”字的主要含义是刑。“平之如水,从水”,一般解为法具有公平与正义的意思,代表公正。而廌则是一种传说中古代的独角神兽,性中正,辨是非,闻人论则咋不正、见人斗则咋不直,带有神明裁判的意蕴。另外,在中国古代,法与刑、法与律可互训,含义相通。如《尔雅·释诂》:“刑,法也。”“律,法也。”《唐律疏议》解释:“律之与法,文虽有殊,其义一也。”并说“李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商鞅受之以相秦,改法为律”。可见,古代中国法、刑、律只是不同时期指称同一现象的不同语词,三者的核心是刑。一定意义上,这是中国古代诸法合体、统一于刑的写照。 如果说中国古代一般将法与成文法相等同,并且尤其强调法自君出,那么,在欧洲许多国家的语言中,“法”与君主权力的联系就不那么密切了。在拉丁语中,Jus和Lex分别代表了两种意义上的法。Jus是抽象意义上的法和权利,兼有正义、公平的道德意蕴,通常在形而上学的范围内讨论;而Lex则是一个经验范围内的概念,原指罗马王政时期国王制定的法律和共和国时期各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这种语言现象在欧洲是相当普遍的。如与Jus含义相当的有Droit(法语)、Recht(德语)、Diritto(意大利语)、Derecho(西班牙语)、Право(俄语)等;与Lex相通的则有Loi(法语)、Gesetz(德语)、Legge(意大利语)、Ley(西班牙语)、Закон(俄语)等。在欧洲法律思想发展史上,抽象的法与具体的法相分立的二元思想方式具有广泛的影响。所谓自然法学说,就是在区分抽象的自然法与具体的实在法并进而强调实在法必须服从自然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君权与法也就没有必然联系了。 从清末修律开始,汉语中的“法”、“律”的词义有所变化。不再局限于“刑”的范围。目前,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法律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这可视为狭义的法律;而广义地说,我国法律则泛指一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教科书中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则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法学中,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有时又被简称为法。 二、法的现象与法的本质 国内外法学界关于法的定义有各种观点,概括起来说,大体可以分为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两大类。在我国,这一划分具有重要意义。 以往的法律理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从法本身理解法律,认为法律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源在于法的自身。这种观点的特点是囿于法的现象来讨论法的问题;第二类虽然是从法的外部解释法律的根源,又都直接或间接地把这种根源归结为某种精神力量,将法视为人类精神一般发展的产物;第三类则是从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

文档评论(0)

skewguj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