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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一、企业纳税会计的概念 企业纳税会计是以税法为准绳,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会计的专门理论和方法,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纳税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业会计管理活动。 三、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一)会计目标不同 (二)会计对象不同 (三)会计核算法律依据不同 (四)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四、企业纳税会计核算基础 (一)权责发生制 (二)收付实现制 (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联合基础 五、企业纳税会计核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及时性原则 (三)筹划性原则 (四)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原则 一、企业纳税会计的目标 企业纳税会计的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关纳税方面的相关真实信息。 二、企业纳税会计的职能 (一)核算应纳税款的职能 (二)监督税收政策执行的职能 (三)履行纳税规程的职能 (四)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的职能 (二)正确、及时地计算和提取纳税主体应交税款,并作好会计账务处理,准确反映各个税种的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税目和税率。 (三)帮助纳税主体遵守税务管理规程,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搞好纳税鉴定,按照纳税主体的实际业务需要领购、开具、保管和缴销各种发票,并在搞好纳税主体纳税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检查。 (四)按照税法的要求,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各种纳税报表、财务会计制度和使用的财务软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缴纳各种应交税款,履行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 (五)定期检查纳税主体的纳税策略和方法,收集、整理国际、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动态和内容,搞好纳税主体的纳税筹划,并通过参与纳税主体的生产经营、投资、筹资、分配等活动的纳税筹划,为纳税主体在纳税方面寻求合法的、较大的利益。 一、企业纳税会计的科目设置 (一)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应交的各种税费,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交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费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纳税会计凭证 (一)应征凭证 纳税申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定额税款通知书、预缴税款通知单、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二)征缴凭证 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其他征缴凭证 (三)减免凭证 (四)特种会计凭证 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二、增值税的类型 (一)生产性增值税 (二)收入型增值税 (三)消费型增值税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我国增值税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按纳税人的年计税销售额和会计核算状况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1.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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