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学心得体会.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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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学心得体会 篇一:中央银行学重点总结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 中央银行的性质 【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三大基本属性】 从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特点看,他是特殊的金融机构。 从中央银行发挥的作用看呢,他是保障金融稳健运行、调控宏观经济的国际行政机构。 中央银行又是宏观经济运行的调控中心。 中央银行既是为商业银行等普通金融机构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金融机构,又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和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调控金融和让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部门。这可以看作是对中央银行性质的基本概括。 ·中央银行的职能(P13—17详细) 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在把“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看作是中央银行性质时,对中央银行的职能又可以概括归纳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和维护金融稳定、组织参与和管理支付清算等三个基本方面。 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类型 中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亦采用一元式组织形式。 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联邦制,美联储/美、德) 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准中央银行制度 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欧洲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的资本组成类型 中国人民银行的资本组成属于国家所有的类型 全部资本为国家所有的中央银行(我国) 国际拥有部分股份与民间股份混合所有的中央银行(日本、墨西哥、巴基斯坦) 全部股份为非国家所有的中央银行(美、意、瑞士等少数) 无资本金的中央银行(韩国是唯一一个) 资本为多国所有的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包括权力分配结构、内部职能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等方面。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邦储备委员会,也称理事会。 从权力分配结构看,中国人民银行是属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合一并且权力高度集中的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置(P26-28详) 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 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 以经济区域为主、兼顾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中国,我国有两个总部,上海一个在北京一个)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P41)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是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国人民银行属于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其独立性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势。我国的重要事件由国务院制定。 独立性不足的表现:1)组织独立性不足2)人事独立不足3)职能独立性不足 中央银行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相对松散,而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大都比较紧密。 中央银行与其他的金融管理部门之间是协作的关系,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之间是各自独立的,虽然他们联系最为紧密。中央银行只与金融机构之间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是本国金融业的主管机关。 ·中央银行的法定业务权利 1. 发布并履行与其职责相关的业务命令和规章制度的权力; 2. 决定货币供应量和基准利率的权力; 3. 调整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率的权利; 4. 决定对金融机构贷款数额和方式的权利; 5. 灵活运用相关货币政策工具的权利; 6. 依据法律规定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权力; 7.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央银行的法定业务范围 1. 货币发行和货币流通管理业务。 2. 存款准备金业务。 3. 为在中央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及贷款业务。 4. 在公开市场从事有价证券的买卖业务。 5. 经营黄金外汇及管理业务。 6. 经历国库业务。 7. 代理政府向金融机构发行、兑换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8. 组织或协助组织金融机构间的清算业务,协调各种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 9. 对全国的金融活动进行调查统计与分析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按照国家 规定定期予以公布。 10. 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相关监督管理。 11. 中央银行财务收支的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管理。 ·中央银行的法定业务限制 1. 不得经营一般性银行业务或非银行金融业务; 2. 不得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单位提供担保,不得直接向他们发放贷款; 3. 不得直接从事商业票据的承兑、贴现业务; 4. 不得从事不动产买卖业务; 5. 不得从事商业性证券投资业务; 6. 一般不得向财政透支、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一般原则(P53) 在具体的业务经营活动中,中央银行一般奉行非营利性、流动性、主动性、公开性四个原则。 ·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与一般分类(P54-57) 按照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是否与货币资金的运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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