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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1. 该手册是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的原始佐证材料,也是督促学生认真完成顶岗实习学习内容的重要文件,学生一定要认真保管,不得遗失。 2.实习手册必须有实习单位的公章,每月总结及最后总结都要盖章,不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成绩及学分不予认定。 3. 学生参加答辩,必须携带该手册,作为答辩教师了解学生实习情况的依据,答辩后带回企业,完成后续实习内容,办理毕业手续时交回。实习手册最后交给学生本人的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批阅整理后,交教学服务科保管存档。 4. 学生必须经常与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毕业生答辩安排查询、成绩查询及毕业补考安排查询,可联系本人指导教师或教学科,联系电话 0536-8782352 汽车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结合的管理,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汽车工程系按照各专业的特点和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实际需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汽车工程系成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组 长: 张振东 职责:全面管理及监督; 2、副组长: 李剑钊 职责:制定计划及具体落实; 王 帅 职责:联系实习用人单位,做好协调工作; 3、成 员: 元伟利、张永生、王 磊、宿 良、徐建喜 二、顶岗实习的有关组织形式、制度制定和材料准备。 1、顶岗实习的组织工作由汽车工程系主任牵头,教学与科研服务科与学生服务(招生就业)科具体操作实施。有关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由汽车工程系教学与科研服务科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的大纲、计划、指导书等相关资料由各专业负责人根据本专业的顶岗实习要求制订。 2、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开始进行,时间不少于六个月。顶岗实习前,各专业要制定出详细的学生顶岗实习大纲、计划、顶岗实习指导书等相关资料,明确顶岗实习的形式、时间、地点及指导教师安排等,于第五学期期末考试前三周报汽车工程系教学服务科。 3、大纲应明确规定顶岗实习的目的、要求、基本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及安排,应完成的项目内容和进度等。 二、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1、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汽车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学生本人邀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与汽车工程系专任教师共同指导,以企业指导教师为主。汽车工程系应提前将顶岗实习的要求通知到企业的指导教师,并明确指导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及资料。 企业指导教师每月对学生考核一次,并填写《汽车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手册》;顶岗实习结束后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填写《汽车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总考核表》。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汽车工程系专任指导教师每月至少与学生联系二次,了解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相关的问题,并填写《汽车工程系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记录》。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专任指导教师要写出书面总结,对学生总体实习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2、为了保证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学习、实践质量,汽车工程系的指导教师应由中级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有经验的教师担任,企业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有经验工程技术人员或技师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不超过20人。 三、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要求 1、学生所学专业应与顶岗实习的岗位及将来的就业方向尽可能相一致。 2、认真学习,积极工作。认真做好学习、工作笔记,填写《汽车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对自己的顶岗实习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汽车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月总结》及《汽车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总结》。 3、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4、不经汽车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学生不允许私自变更顶岗实习单位,确有原因不得不变更的,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学生本人的校内专任指导教师,并留下准确的通信联络方式。因失去通讯联络方式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己负责。 四、考核 1、汽车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综合考核。学生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者、无故缺勤超过7天、不填写顶岗实习手册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学生必须每月至少二次同校内专任指导老师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情况及单位变更情况,否则按考核管理办法处理。 2、汽车工程系顶岗实习专任指导教师,有责任定期联系学生,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及时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进行指导。指导教师每月至少与自己指导的学生每人联系二次,并及时与招生就业科沟通,了解学生的动态,督促学生网上签约。学生与指导教师实行工作质量双向监督,汽车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时抽查。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对专任指导教师的检查结果,纳入学院指导教师工作质量考核。 3、顶岗实习结束后,各专业及时对每个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在一周内将顶岗实习的所有资料及考核记录进行汇总,将所有资料及考核总成绩报汽车工程系教学服务科。 4、教学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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