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重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文,社会学文文,.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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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重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文,社会学文文,.doc

...农村信用合作社,重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论文,社会学论文论文,... “降格”农村信用合作社,重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摘要:本文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应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金融组织并存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在于重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降格”现有的农村信用社,把它改造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对于当前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来说,这是一种最为现实的选择! 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信用社,重构 \ 2000年8月至200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在江苏省进行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把农村信用社统一为县级法人单位、成立省级联社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这种“上规模、上档次”的改革即使在江苏是成功的,但其在全国能够推广的范围是极其有限的,因为这种改革只适用于经济发达地区,而我国目前如江苏之发达的省份毕竟是少数,所以这种改革不足以解决当前绝大多数农村地区信贷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对于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来说,农村信用社不仅不能“上规模、上档次”,而且应该“降格”,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彻底解决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信贷业务等方面存在的“农转非”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务院在《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的:“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目标。 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昭示着农民对合作金融的客观需求 农村分散的社区结构和小农经济格局客观上要求农民们在对抗大资本的艰苦历程中要团结起来,事实上,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合作社都是弱势群体对抗大资本的“自救性组织”,因此,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党、政治家和理论家无不把合作社当作为人民谋幸福的重要工具。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在宣讲“三民主义”的“民生”主义时指出:“合作社是由许多工人联合起来组织的。工人所需要的衣服饮食,如果要向商人间接买来,商人便从中取利,赚很多的钱,工人所得的物品一定是要费很多的钱。工人因为想用贱价去买得好物品,所以他们便自行凑合,开一间店子,店子内所卖的货物都是工人所需要的。所以工人常年需要货物,都是向自己所开的店子内去买,供给便利,价格又便宜。到了每年年底,店中所得的盈利,便依顾主消费的多少分派利息。这种店子分利,因为是根据于顾主消费的比例,所以就叫做消费合作社。现在英国许多银行和生产的工厂,都是由这种消费合作社去办理。”晏阳初、梁漱冥等理论家则把孙先生的这种思想引向了农村,他们分别在河北和山东创办了中国最早的农村合作社,虽然他们的试验后来因战争原因而被迫终止,但是他们的行动为当时试验地的农民谋得了一定的福利,这是毫无疑问的。 中国共产党使得农民翻身解放的标志性制度建设之一是,继承孙中山先生的“合作社思想”,于建国之初就在中国农村普遍建立了信用社、供销社和生产合作社等农民“自己当家作主”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95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在第一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确定了试办农村信用社的方针和任务。此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中国农村纷纷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之初,大多采用“农民入股、民主管理”的模式,农民们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找到了“自己当家作主”的感觉。1954年2月人民银行召开全国首次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座谈会,确定了发展信用合作社的方针、步骤和具体计划。同年4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积极发展农村信用合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推波助澜。从此,农村信用合作社走上了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应该承认,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建立为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顺利完成和农村战后经济恢复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1955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后,农村信用合作社“稀里糊涂”地接受了农业银行的领导,农民们开始感觉到自己的信用社已经是“公家”的了。虽然直到196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天津召开的信用合作社工作座谈会上仍然强调农村信用合作社应该是“贫下中农管理;职工不脱产,走亦工亦农的道路。”但在此后的“一大二公”和“人民公社化”的滚滚潮流中,农民们为了“革命无不胜”不得不自觉地“加强纪律性”,并慢慢理解了“民主管理”需要以“集中”为前提的深刻“革命”内涵,而信用社也在农民的“觉悟”中加快了“农转非”的步伐,先是信用社的信贷业务纳入了银行部门的“统一计划”,信用社的“班子”接受党的“一元化领导”,后是信用社的职工跳了“农门”,领导有了“行政级别”,员工有了“商品粮户口”,农民们怎么看信用社也不象是自己的了。到1979年,党为农民们当初的“二元钱”股金“落实政策”时,农民的感觉已不是惊喜,而是惊愕! 平心而论,从1969年农村信用社全面“异化”到1979年我国全面改革开放的十年中,虽然农村信用社和农民有了一定的“感情隔膜”,但“取之于农、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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