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口港船舶进出港须知.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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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口港船舶进出港须知

朱口港船舶进出港须知 一、通航水域概况 1、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朱口港位于荣成市人和镇朱口村南(36°50′N/122°20′E),朱口港建于1992年,原为渔港,1995年5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列为石岛港作业区对外开放,开展国际航行船舶货物装卸业务。 港界:连岛南端点122°19′20″E,36°49′41″N与朱家岬南端点122°20′36″E,36°49′48″N的连线为港界线。 码头泊位:长度140米,水深-4.8~-6.1米,靠泊能力3000吨级,船舶可在港池内顺利调头。 朱口作业区拥有设计年通过能力20万吨的成品油专用泊位1个,码头装卸货物主要是柴油、水产品等. (2)水文 与石岛港基本相同 (3)气象 与石岛港基本相同 2、通航水域 (1)航道 外航道:设计航道进口为36°45′00″N,122°19′05″E与36°45′00″N,122°20′21″E两点的连线,以122°19′42″E为航道中心线,长度7500米,宽度1海里,水深-6.1~-18米,航道底质为泥沙,目前暂未设设置航标。 内航道:自122°19′31″E,36°49′27″N至122°19′42″E,36°50′00″N,航道走向013° /193°,长1852米,宽1000米,水深8~10米,底质泥沙,目前暂未设设置航标。 (2)锚地 没有专设锚地,进出本港船舶使用石岛新港锚地 (3)港区泊位 码头泊位:长度140米,水深-4.8~-6.1米,靠泊能力3000吨级,船舶可在港池内顺利调头。 朱口作业区拥有设计年通过能力20万吨的成品油专用泊位1个,码头装卸货物主要是柴油、水产品等. 3、通航敏感水域 (1)禁航区 朱口港位于苏山岛禁航区内,1995年因开港经军方同意,划定进出港航道可航水域。 (2)沉船和碍航物 港外、航道附近有较多定置网具及部分养殖物并不容易发现;渔船不正规避让或随意抢越船头,给船舶正常安全航行带来很大隐患,须格外注意。 航道转向处(进口附近)左侧有一暗礁-扫石,应特别注意。 港界线西端的连岛附近有礁脉延伸应保持一定距离。 二、助航信息 1、引航系统 朱口港引航业务由石岛引航站负责,朱口港区引航登乘区同石岛港 引航登离点36°51′.90N/122°27′.40E。该登离点位置由交通部文件2007年第46号《关于公布全国主要港口引航员登轮点的公告》予以公布. 2、航标系统:无 3、海事机构 该港属石岛海事处管辖区,暂未单设海事机构,石岛海事处值班联系电话7382022,VHF 16频道 4、朱口港相关航行规定 朱口港禁限航标准(威海事〔2010〕118号) 为保障船舶在恶劣气象条件下进出朱口港港口、码头安全,防止发生事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辖区水域特点、监管手段等实际情况,对船舶在恶劣气象条件下进出朱口港港口、码头,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能见度不良条件下禁(限)航标准 能见度低于1500米时,禁止一切船舶进出港或从事靠离泊作业。 二、大风天气条件下各港口禁(限)航标准 1、风力达到蒲氏风级7级(不含6-7级)时,禁止一切船舶进出港或从事靠离泊作业。 2、抗风等级低于7级的船舶应严格按照其核定的抗风等级进行进出港或靠离泊作业。 三、相关规定 1、能见度的核定采取码头现场观测、组织船舶进行海上实测及参照相关雾情监测仪数据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核定。 2、风级的核定采取以专业气象台预报、监测数据为基础,以码头现场观测、组织船舶进行海上实测为旁证,进行综合评估核定。 3、上述禁(限)航标准在应急、避险的情况下不受相应限制。 4、在港内风力虽不大,而受潮汐、海流等因素影响,给船舶靠离泊作业带来危险的情况下,应禁止船舶靠离泊作业。 5、在港内雾虽不大,而经核查港外水域能见度低于“四客一危”类船舶相应禁航标准的情况下,禁止相应船舶出港。 6、限航条件下,船舶进出港口、货主码头或从事靠离泊作业: (1)应当制定相应的引航、护航等安全保障措施,并向海事部门报备,不符合要求的船舶将采取禁航措施。 (2)除长期进出辖区港口的班轮外,其他船舶夜间禁止进出。 (3)应当单船单向航行,不得双向航行。 附件1:《威海海事局辖区各港口禁(限)航标准》(威海事〔2010〕118号) 威海海事局辖区各港口禁(限)航标准 一、目的 加强威海海事局辖区恶劣气象条件下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或减少恶劣气象条件下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海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出威海海事局辖区各港口进出港航道、港池、码头、锚地及其他重点通航水域的船舶和设施。 三、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四、能见度不良条件下各港口禁(限)航标准 (一)威海港、石岛港、蜊江港、龙眼港、俚岛港、张家埠港、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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