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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与公开研讨会-yalelawschool

司法与公开研讨会  PAGE \* MERGEFORMAT 10 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调研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现代公共行政制度体系中兼具着多方面的制度功能。在国家公权力向社会转移的大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制度前提;在行政合法性重塑、正当性更注重民主标准的趋势下,政府信息公开更具监督行政机关合法、正当地行使行政职权的工具价值;政府信息公开也是我国阳光政府、透明政府建设的制度担纲者。 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法院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对该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因此,通过对司法实践的深入了解,来审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的基本情况、困难以及对策,就显得十分重要且迫切。2013年6月以来,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通过在北京、深圳、沧州等地区的调研访谈,以司法审判的实践为基础,对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针对诉讼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了研究与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快速增长 我国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例如,2008年《条例》颁布实施当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仅10件,而2009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数量猛增至147件,到2010年时,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数量已经达到2009年的近3.5倍,达503件之多。2011年和2012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较2010年继续增长,分别达到578件和551件。 这种情况在全国其他省市也较为明显,四川省2008年各级法院仅审理了1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而在2009年该省各级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增至15件,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从低到高的迅速转变。深圳市2012年各级法院共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24件,与2011年审理的33件相比,增加了578.8%。 2.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多涉及基本民生问题 结合近五年法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情况来看,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绝大多数涉及到基本民生问题。以广州市为例,该市2008年各级法院共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9件,主要涉及区建设市政局个别道路开挖收费情况、产权历史信息资料、有关聚得花苑解困房售价成本构成以及法律依据公开等;2009年该市共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3件,案由为对行政处罚、劳动保障、产权历史资料等信息申请公开不满意;该市2010年审理的6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主要涉及残疾人保障、产权历史资料、城乡改造等;2012年审理的17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主要涉及征地补偿、工商执法、城乡改造、教育资源、环境保护等。 而在浙江省各级法院的司法实践中,该情况也得到了印证。据统计,浙江省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在浙江省各级法院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涉及国土资源、规划、乡镇政府、房管、公安等基本民生问题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87.04%。 3.法院裁判结果以“裁定驳回起诉”居多 在实践中,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法院裁判结果主要包括裁定驳回起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行政行为、判决确认违法、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等情况。根据近五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的情况来看,在上述各种裁判结果中,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数量最多。以北京市近三年一审情况为例,该市2010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案件264件,其中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达234件,占一审审结案件的88.6%;2011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案件410件,其中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达171件,占一审审结案件的41.7%,在各类裁判结果中仍占最高的比例;在2012年该市审结的336件一审案件中,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达131件,在各类裁判结果中数量仍属最多,占一审审结案件的39%。 4.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情况较少 自《条例》颁布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数量迅速增加,但根据目前的实践来看,原告胜诉的情况仍然较少。例如,北京市2008年一审审结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法院均未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在2010年审结的264件一审案件中,判决支持原告的仅14件,占总数的5.3%;2012年该市一审审结政府信息公开案件336件,其中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共59件,占总数的17.6%。 (二)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中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使社会舆论普遍对司法审查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寄予厚望,公众个人及民间团体等组织要求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的申请日渐增多。相应地,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也在逐年增多。现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不仅成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一个新的数量增长点,也成为司法实践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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