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合作社在我国的演变阶段 农村合作社 产生于我国建国初期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农村合作社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 合作化时期 (1950年土地改革后) 从初级社到高级社 自耕农 入社积极性高); 人民公社时期(1958-1961)生产队、生产大队、公社三级所有,生产队为基础 实行政社合一,强调一大二公,搞一平二调,严重地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伤害了农民的积极性。 经济合作社时期(1978年后) 农村改革撤销人民公社、设立乡村建制后原来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相应地变更为乡、村和村民小组,为适应生产队的经济职能,又更名为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和经济合作社两个名称同时存在。 之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普遍实行了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适应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搞活了农村经济。但也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能力和集体经济的弱化-小农经济) 农民专业合作社时期 (2007年) 我们国家就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演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程序 发起筹备(成立筹备委员会、拟定名称、确定业务范围、资金筹集、起草筹备申请书等) 制定章程 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 吸收社员 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组建工作机构 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 第四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 组织结构 1、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2、理事会和理事长 3、监事会 4、经理 成员制度 1、加入合作社应具备的条件 2、 成员的权利 3、成员的义务 4、成员的退出 表决权制度:表决权、决议方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 成员大会与成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和理事长 监事会 经理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制度 加入合作社应具备的条件 成员的权利 成员的义务 成员的退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表决权制度 表决权 1、基本表决权 2、附加表决权 决议方法 1、一般决议方法 2、特殊决议方法 第五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 产权制度 分配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服务与经营 一、产权制度 合作社产权的核心:合作社的成员资格必须是独立的产权主体;成员有权处理自己加入合作社的那部分产权;成员根据自己的出资和交易取得相应的收益。涉及:所有权、决策权、销售或采购权、剩余索取权。 产权的特征: 1、产权的两重性 2、成员的不同角色 产权的配置:明确界定合作社与成员的财产权利 1、合作社的财产权利 2、成员的财产权利 成员账户制度(成员账户的格式XX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表.doc) 二、分配制度 收益 盈余 可分配盈余 公积金的提取 盈余分配的主要方式 其他方式(溢价收购、按股分配) 三、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的原则 1、一人一票,广泛参与 2、实事求是,尊重个别 3、民主协商,适当集中 4、制度规范,定时定期 民主管理的主要环节 正确处理“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的关系 “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的关系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诞生,一般都有一个或数个“能人”在其中起着极为重要、至为关键的核心作用,主导着合作社的经营和发展。在专业合作社成长的初期,由于受素质、能力等方面条件的局限,要促成相对弱小、分散和缺乏合作意识的农民走向联合,除了加强政府的引导、扶持之外,注重发挥农村“能人”的领头、示范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按照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且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国内外的经验也表明,民主管理原则是体现办社宗旨、促进合作社发展、维护组织成员权益的基本制度保障。 “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的关系 然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中,却出现了“能人”决策、“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原则不协调的困惑。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能人”在经营中,希望以自己对市场的判断,作出及时、灵活的经营决策;而民主管理原则要求,社内的重大决策需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投票决定,由此可能造成决策滞后、延误商机;其二,“一人一票”的举手机制,虽有利于防止产生“内部人控制”,但同时也可能对“能人”投资、“能人”决策、“能人”治社的积极性、主动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能人”可能因此退出合作社;其三,实践中,由于农民对“能人”的过分依赖和特殊信任,又往往使得“能人”独当一面,大包大揽,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如何协调“能人”治社与合作社民主管理之间的矛盾,做到既能发挥“能人”治社的积极作用,又能实实在在地落实民主管理制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