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et1-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xlsVIP

  1. 1、本文档共3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Sheet1-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xls

Sheet3 Sheet2 Sheet1 (1)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2)符合产业政策;(3)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按时缴纳排污费;(4)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5)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6)环保设施及自动监控设备稳定运行;(7)产污强度低、依法实施清洁生产;(8)依法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9)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及违禁物质、新化学物质登记;(10)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安全处理处置;(11)依法执行生态保护措施;(12)遵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保护有关规定;(13)环境安全隐患及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未发生环境事件;(14)企业环境管理规范、无环境纠纷、无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重大处罚;(15)依法持续披露环境信息;(16)符合环境保护其他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1.《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2.《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3.《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紧急通知》(环发〔2004〕12号文);4.《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8〕24号);5.《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函〔2008〕6号);6.《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环办函〔2008〕373号);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8.《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9.《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10.《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11.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12.《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617-2011);13.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中对环保核查的规定。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备案 本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含国家颁发许可证单位),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下发之日起30日内,向市环保局申请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持证单位在受理窗口报送应急预案(2份)—→固废中心审核―→在应急预案材料上加盖备案章―→环境保护局审核。 1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发生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2份。 办理股室:环境监察大队,电话:2120895 上级环保部门批项目环评地方审查意见 列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内,属上级环境保护部审批且需由景洪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环评地方预审意见的项目(国家涉密项目除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申请单位申报资料—→市环保局审查—→市环保局出具地方预审查意见 15日内 1.上级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专家预审意见。 2.该建设项目环评报批稿。 生产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办理股室:污染治理与环境监测股,电话:0691-2126012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办理股室:自然生态保护股,电话:0691-2125369 生产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办理股室:污染治理与环境监测股,电话:0691-2126012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办理股室:自然生态保护股,电话:0691-212536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申请单位申报资料—→市环保局审查—→市环保局出具审查意见 60日内 办理股室:政策法规股,环境监察大队,电话:2120895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申请表(一式二份);2.申请函;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件及电子文档(pdf格式),报告书应报送公众参与采纳情况说明和规划环评简本原件及电子文档(pdf格式);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5.规划文本及图件;6.相关政府批件;7.规划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其预审意见(原件);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部门 序号 办理程序 全部申办材料目录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审批时限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项目类别 申请条件 联系方式 注:项目类别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生产性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