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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t1-回民区政府.xls
Sheet3
Sheet2
Sheet1
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及数量
设定依据
审批要件
收费依据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承办
机构
联系
电话
一、行政许可(共 81 项)
经信局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1、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对符合本条例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2、自治区政府《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 第六条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自治区政府《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
4、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呼政办发[2013]208号)于2014年全部下放到旗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1、营业执照或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2、资信证明或个体工商户存款证明3、仓储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4、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检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合格证明材料5、粮食质检员、保管员和统计员资格证明材料
无
不收费
15个工作日
粮食局
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意见的通知》(呼政办发〔2012〕74号)
5、《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关于下放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呼环通字〔2014〕87号) 报告表30天、
登记表15天
综合科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1)验收申请一份;
(2)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复印件一份;
(3)填写验收申请表或验收登记卡;
(4)验收监察报告、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39个
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定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
新建项目的排污者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
(二)有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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