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告知单.docVIP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告知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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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告知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审批机关: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部门: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3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9条; 5、《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07]第200号修改)第3条。 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审查-决定 收费依据和标准:按出让合同的约定需缴纳地价款 办理时限:16个工作日(不包括地价评审时间) 办理结果:《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申请方式:书面申请 受理条件: 1、市人民政府批准协议出让的批准文件; 2、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落实预审意见; 3、取得发改部门批准文件; 4、取得规划部门用地及建设规模的批准文件; 5、取得土地权属文件或土地权属来源文件,且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6、未被司法机关查封土地使用权。 申请材料: 1、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申请表(原件); 2、办理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书(原件)。新建项目申请书内容包括:(1)申请出让的宗地位置及面积、界址,即坐落、四至、土地面积、平面界址、竖向界址;(2)申请出让宗地的权属现状(即现土地使用权人)及地上物现状;(3)申请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包括文件依据及规划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4)已取得发改部门、规划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征地、划拨的文件;(5)地价评估及审定地价水平情况;(6)开发建设计划情况,包括投资总额、投资进度、计划开工竣工日期等;(7)申请建设项目的特殊情况;(8)申请出让的用地红线范围内是否有需按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并明确划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土地用途等;(9)申请人的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现状项目申请书内容同新建项目申请书内容的(1)、(2)、(3)、(5)、(7)、(9)项。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于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属于境内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2)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港澳台),提交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原件),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的,委托书应经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原件);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原件)。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办理的,其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并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 4、土地评估报告(原件)。已审定地价水平的,提交地价水平通知单(复印件)和土地评估结果报告(原件);未审定地价水平的,提交土地评估技术报告(原件)两份及结果报告(原件),北京市地价审定表(原件)、宗地位置示意图(复印件)、现场照片十份,以及项目情况介绍光盘一张; 5、出让合同附件: (1)合同附图(原件)一式五份; (2)申请出让土地上的建筑物有两种以上用途或地下含经营性用途的,提交各类用途的部位分布表及附图各五份(原件,加盖公章)。 6、合作建设项目提交合作建设各方的协议书(复印件),及除申请人外的其他各方同意由申请人办理土地出让的证明文件(原件); 7、军用土地办理出让手续的,提交总后勤部的批准文件(原件); 8、规划的配套学校、医院等要求办理出让手续的,提交市(区)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复印件); 9、需加快签订合同的,按照北京市地价办公室确定的暂定地价先签订合同,并作出按照最终审定的地价调整的承诺和预签申请(原件); 10、属于新征地项目,提交征地批复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11、根据土地登记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2008年1月1日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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