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版辅导材料六.ppt
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11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A107012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 A107013 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 A10701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A10703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A107042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A107050 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 A107011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A107011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A107011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A107012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 税法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条例第九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 A107012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 企业同时从事其他项目而取得的非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应与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 《上海市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沪经信节〔2009〕81号) 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法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条例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管理规程的通知》(沪国税所〔2013〕38号) 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例:A企业2014年进行甲研发项目的研发工作,企业共投入85万元,其中直接消耗的材料费用10万元,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30万,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15万元,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摊销费10万元,中间试验费用20万元。最终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有45万元,其余40万元费用化处理。85万元总投入中40万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并已做不征税收入处理),40万中有10万符合资本化条件,30万进行了费用化处理。以往年度研发形成无形资产100万元,当年加计摊销额为10万。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均按直线法10年摊销。 A107050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 基本政策规定: 所得税法三十四条、实施条例一百条: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 * * * * * 例题: 企业纳税调整后所得500万元,经计算,可以享受技术转让项目所得额为700万。无其他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讲解(A类,2014版) 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