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理念与标准.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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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理念与标准.pdf

各 科 专 论                   法学 2003 年第 12 期     人身损害赔偿的理念与标准 ●吴 萍     【内容摘要】 补偿和预防 ,是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科学、合理的赔偿标准 ,既是实现 这一功能的重要基础 ,也是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科学性的重要体现。反过来说 ,对损害赔偿制度功 能的认识 ,又直接制约着赔偿标准的确定。而在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时 ,既有赖于对生命权与健 康权价值的把握与权衡 ,又须在受害人与加害人的利益冲突间寻求合理的平衡点 ;在承认合理差 别的基础上追求法律规则的平等性与公正性。 【关键词】 人身损害  赔偿标准  利益衡量  合理差别  功能   一、生命权与健康权的权衡 长期以来 ,我们在“生命无价”这一抽象的口号下 ,在生命的丧失无法用金钱弥补这一观念 下 ,否认在生命权遭受损害或剥夺的情况下 ,可以通过金钱的方式加以适当填补。体现在人身损 害赔偿立法标准上 ,就是对生命权的损害赔偿事实上远小于对健康权 ,尤其是在侵害他人健康权 并造成身体伤残损害情况下的赔偿标准。虽然 ,我们不能说对伤者赔偿数十万元甚至是上百万 ( 元过高 事实上在相当数量的致伤致残案中 ,尤其是非致残的人身伤害案中 ,赔偿金仍然是很低 ) 的 ,可能也很难确定死亡赔偿金应当是多少才能算合理 ,但有一点 ,却是无法否认的 ,这就是相 对而言 ,死亡赔偿金过低却是不争的事实。也正是由于死亡赔偿金标准过低 , 以至于在各类人身 伤害事故 ,尤其是交通伤害事故中 ,肇事者为了避免致残后可能遭遇的巨额损害赔偿 ,在发生交 通事故可能造成受害人严重伤残的情况下 ,有意无意地期待或积极地实施可能致其死亡的行为。 由此可见,现行的死亡赔偿金标准 ,既不能使受害人的亲属获得必要的 ,包括精神上的慰抚 , 同时也不能有效地制止或减少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 ,甚至还可能如前所分析的那样导致故意杀 人行为。如果说 ,一项法律制度的设计 ,非但不足以有效规制它所欲规制的行为 ,反而将行为人 及其受害人推向更深的深渊 ,那我们就不得不怀疑这项制度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在确定人身损 害赔偿的标准时 ,必须厘清两个基本观点。首先 ,生命无价不能成为我们无视生命的价值的理 由。其次,必须在生命与健康之间寻找某种适当的平衡点 ,一方面应当给予非致死的一般人身伤 害事件的受害人以充分而有效的救济 ,使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生活不至因伤害事件而受到影响 ,并 通过抚慰金的形式使受害人及其家属因伤害事件所造成的精神上的伤痛给予必要的慰抚 ;另一 方面 ,也应当适当提高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在使受害人亲属所遭受的精神痛苦获得合理的补偿的 同时 ,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件中可能发生的故意加重损害结果的行为。 77 © 1995-2005 Tsinghua Tongfang Optical Disc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二、受害人与加害人权利的平衡 在人身损害赔偿需要考量的各种利益关系中 ,加害人与受害人的利益权衡 ,是基本的 ,也是 主要的利益冲突。对受害人权益保护的力度越大 ,加害人所可能受到的利益减损也越大 ,二者是 一种反比例关系。由于人身损害案件 ,尤其是致死、致残案件 ,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毫无疑问是 非常巨大的 ,因而其请求的赔偿额可能也就十分巨大。反观加害方 , 由于种种原因,其赔偿能力 又都是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 ,如欲实现对受害人权益的充分保护 ,可能会直接危及加害方的生 存条件。因而 ,我国不少学者都主张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及具体数额 ,应当充分考虑到加害人经 济承受能力 ,不应使加害人受不必要之负担。从立法及具体司法实践看 ,这主要体现在 ,一是对 应予赔偿的损失的范围作了严格的限定。就人身损害赔偿而言 ,精神损害长期以来未能得到立 法的确认 ,是其典型体现。近年来 ,虽然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 ,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合理性 与合法性。但从总体上看 ,精神损害赔偿仍然未给予全面的保护。二是在不同的侵权行为领域 , 现有立法确立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而此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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