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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森宣传方案.doc

关于印发《夷陵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夷陵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宜昌市夷陵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宜昌市夷陵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宣传部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夷陵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标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要求,通过加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市民知晓率、支持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力争2011年底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 二、宣传重点 (一)创森的重大意义和任务要求; (二)全区森林城市创建和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三)各地创森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及效果; (四)各地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 (五)市树市花宣传普及; (六)全区生态文化建设情况及森林生态知识。 三、宣传方式 (一)新闻媒体宣传 1、报刊宣传。在区级刊物上刊登关于创森工作的调研文章,在各级报刊上宣传我区创森做法、效果及创森典型。(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局,区创森办,区创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电视宣传。在夷陵电视台、夷陵人民广播电台开辟创森专题节目,跟踪报道创森工作动态,滚动播放创森宣传口号。制作创森宣传片,在电视台及其它视频媒体播放。(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局,夷陵电视台) 3、网络宣传。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网站设立创森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创森信息。(责任单位:区电子政务办、区创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公益广告宣传 1、重点路段宣传。在城区重要路段和重要交通干线设置大型户外创森广告牌,主要道路沿线悬挂创森宣传标语、标牌。(责任单位:区创森办,区规划分局) 2、标语宣传。车站、码头等窗口服务单位,临街单位及小区,农民居民聚集区都在要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创森标语。(区直各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小溪塔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新区指挥部,区创森办) 3、短信广告宣传。向区内所有手机用户发送创森短信,提高知晓率。(责任单位:区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区创森办) (三)社会活动宣传 1、开展主题植树活动。3.12植树节期间,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植树活动。(责任单位:区绿委办,各乡镇政府 ,区直各单位) 2、开展广场宣传活动。采取展板的形式向市民宣传创森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开展“人人创建森林城市、个个争当绿色使者”签名活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创森办) 3、开展发放倡议书活动。按市创森办要求,向广大市民广泛发放倡议书。(责任单位:区创森办,区广电局) 4、开展创森进课堂活动。全区所有中小学校都要组织一次课堂教育,向广大师生宣传创森活动,并动员他们回家都要向家长宣传(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创森办) 5、制发创森宣传简报及宣传资料。编发创森简报,印制宣传资料向社会发放。(责任单位:区创森办) 6、拍摄生态夷陵形象宣传片,制作生态形象夷陵画册(责任单位:区创森办) (四)森林文化宣传 1、开展生态科普活动。建立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普及森林知识,开展创森展览活动。(责任单位:区创森办,区科协,小溪塔森林公园、西塞国森林公园) 2、组织摄影征文活动。配合市创森办,以“亲近自然山水、倡导低碳生活”为主题,面向全社会开展创森摄影和征文比赛活动(责任单位:区创森办) 4、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配合市创森办,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号召市民投票推选市树市花。(责任单位:区广电局,区创森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将创森宣传作为扩大城市影响力、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创森相关宣传工作,分解宣传任务,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新闻单位要精心策划,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有深度、高质量的宣传报道,动员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投身创森活动。 (二)注重宣传实效。创森宣传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效果要实在,操作要便捷。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多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多反映基层一线工作动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侧面进行宣传,使关注生态、关心绿化、关爱森林成为广大市民的共同心声,使爱绿、植绿、护绿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行动。 (三)突出宣传重点。创森宣传的工作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和重点内容。重点时段是适宜植树造林时期、节庆活动时期、迎检时期。重点地段是城区、重点乡镇村及主要交通干线。重点内容是创森的目的意义、主要建设工程、生态建设及木本油料产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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