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实施意见.docVIP

防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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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实施意见.doc

兰州—海口国家高速公路 武都至罐子沟建设项目路面工程 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 北京港通路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武罐高速路面工程WGLMJL1驻地办 2012年 4月 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甘肃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断加大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了交通建设市场秩序,但一些施工企业将中标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或出借资质给其他企业投标,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安全事故增多,导致一些腐败行为的发生,严重干扰了交通建设市场良性发展,给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是当前我省交通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经厅党委研究,决定通过推进制度创新,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制止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交通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刹住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歪风,确保交通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我监理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提高认识,依法治理   要充分认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给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带来的危害,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提高依法管理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近期印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建设市场、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和奖惩机制为切入点,通过推进制度创新,严格履约监管,建立起遏制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杜绝工程转包、规范合法分包、完善劳务合作行为,坚决制止交通建设领域的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确保公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树立交通运输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认定   公路工程施工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也不得采取挂靠方式承揽工程。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且禁止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一)中标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转包:   1.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项目全部工程转给他人;   2.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项目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按投标承诺的人员组建项目管理班子,更换后的现场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及技术、安全、财务负责人)不是中标单位的人员,且与中标单位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4.非合法分包情况下,中标单位与实际进场施工单位之间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主要材料采购不由中标单位主导,人员工资发放不由中标单位经办;   5.非合法分包情况下,中标单位与实际进场单位之间无产权关系,现场施工机具不是中标单位自有或由中标单位租赁。   (二)中标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法分包:   1.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   2.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3.对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   4.合同文件中虽允许分包,但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   5.分包人以他人名义承揽分包工程;   6.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建设工程再次分包;   7.承包人未与分包人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   8.由其他单位或个人违规指定进行的分包;   9.以劳务合作为名行分包之实的行为。   (三)下列行为属挂靠行为:   1.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   2.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低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   三、加强源头治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一)改变以往招标文件中笼统规定不允许分包的简单做法。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允许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   1.对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及分包人的资质、人员、业绩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招标人认为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也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2.投标人拟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予以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分包人的相关资质、人员、业绩证明材料。   3.在招投标阶段,由于时间紧迫,导致拟进行分包的投标人不能确定具体分包人的,招标文件应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分包人的选择方案。   4.没有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的工程,不得进行分包。不得将不属于劳务合作的工程内容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要求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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