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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起重机)采购招标文件范本 .doc
兰州长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彭家坪新区生产基地项目
行车(起重机)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lzcx-2010-001
招标人:兰州长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一○年十一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技术要求
第四章 主要商务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后 附 评标办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兰州长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根据其彭家坪新区生产基地项目的设计及工程进程,对第一批天车(起重机)及服务进行邀请招标。
被邀请的投标人可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0 年 12 月 23 日发送参加投标的确认函到招标人(传真或原件扫描邮件均可),在支付标书费用后,招标人将通过电子信箱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 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应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递交到招标人公司(邮寄为到达时间)。
定于 年 月 日上午9:00整,在兰州市 楼会议室(地址:甘肃兰州市)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兰州长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 兰州市榆中和平经济开发区和平大道82号
联 系 人:马光义
电 话:0931-5279258 139190662190931-5279319
电 子 邮 箱:6080@
7028745899774012
邮 编:730101
1. 合格投标人资格
2. 合格设备和服务
3. 投标费用
4. 招标文件的内容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6. 招标文件的修改、解释或澄清
7. 投标文件的语言
8. 投标文件的构成
9. 投标函和价格表
10. 投标报价
11. 投标货币
12. 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7. 迟交的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
19. 开标
20. 投标文件的初审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 投标的评审
23.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接触
24. 确定中标人的标准
25. 取消招标的权力
26. 中标通知书
27. 合同协议的签署
28. 腐败和欺诈行为一、说明
1. 合格投标人资格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在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投标设备制造商。
1.2投标人必须是该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产品设计、制造、质量检验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1.3合法生产、经营并独立的法人。
1.4不属于本章28条规定的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生产经营单位。
1.5应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天车(起重机)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单位。
2.合格设备和服务
2.1投标人提供设备所涉及的设备设计、设备制造、技术培训和服务等的原产地均应来自本章1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2.2原产地系指设备设计、制造及服务提供的来源地。设备是指通过加工、制造或用原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或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与原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内容
4.1招标文件对设备技术要求、招标过程、合同条款作出了详细规定,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技术要求
第四章 主要商务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评标办法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掌握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招标。对投标截止期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招标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该答复提供给每个招标文件的购买方(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6. 招标文件的修改、解释或澄清
6.1招标人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解释或澄清,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人。
6.2招标文件的修改、解释或澄清将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的购买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回函确认。投标人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解释或澄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内容中使用的计量单位
7.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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