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集海之鹏轮与浙普轮碰撞事故(文本).doc

九江“”集海之鹏轮与浙普轮碰撞事故(文本).doc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九江“”集海之鹏轮与浙普轮碰撞事故(文本).doc

九江“9·6”集海之鹏轮与浙普23016轮碰撞事故 2010年9月6日0335时,上海xx航运有限公司“集海之鹏”轮与浙江舟山市xx海运有限公司“浙普23016”轮在长江下游张南水道新港油轮锚地#5专用浮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781千米)发生碰撞,“浙普23016”轮沉没,船上8人落水后全部获救。 一、船舶及船员概况 (一)“集海之鹏”轮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为上海xx航运有限公司,2006年12月31日建造完工,船籍港上海。船舶总长75.00米,型宽15.60米,型深6.50米,总吨2323,净吨1300,主机功率720.00千瓦。 当班船员张某,持有效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 (二)“浙普23016”轮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为xx海运有限公司,2004年3月25日建造完工,船籍港舟山;船舶总长52.80米,型宽8.80米,型深4.15米,总吨499,净吨279,主机功率218千瓦。 当班船员朱某及引航员胡某,持有效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 二、事故时间、地点 事故时间:2010年9月6日0335时。 事故地点:长江下游张南水道新港油轮锚地5号专用浮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781千米)。 三、事发时通航环境情况 (一)水文情况 九江水位10.37米,属于洪水期,流速约2.0米/秒。 (二)气象情况 事发时多云,有轻雾,能见度约1500米。 (三)航道情况 事故水域位于长江下游张南水道上段。该水域航道狭窄但基本顺直,主航道偏左岸,水流较平稳;设有张南上#1、#2、#3、#4白浮、张南#7、#8红浮和揽江矶下红浮及新港油轮锚地#1~#5专用浮,红浮与白浮连线间航宽约400米。 (四)事故水域通航秩序情况 根据《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张南水道航道左侧为下水船舶航路,航道右侧为上水船舶航路。 事发时该水域下水重载运砂船较多,通航环境较为复杂。 四、事故经过 (一)“集海之鹏”轮 2010年9月2日1600时,“集海之鹏”轮在上海洋山港载149个标箱开航,目的港武汉。 9月6日约0327时,“集海之鹏”轮上行至张南水道张南8#红浮水域,横距50米,能见度约1500米,航速11.5千米/小时,当班驾驶员为二副张某,当班舵工干某。 约0328时,舵工胡某接班,按照二副张某引航指令,在上水航道外侧、沿新港油轮锚地外侧上行,并与6艘下行黄砂船会过。 约0330时,二副张某发现揽江矶下红浮有一下行船(“浙普23016”轮),船位偏南,距离约1800米,高频呼叫无应答。 约0333时,至新港油轮锚地5#专用浮下200米处,舵工胡某担心触损新港油轮锚地5#专用浮,因而操右舵避让,此时两轮相距约500米。 约0334时,“集海之鹏”轮与下行船相距约200米,二副张某发现本船未回舵、船艏仍在向右转向,与下行船“浙普23016”轮形成碰撞紧迫局面,即亲自操左满舵避让下行船,随即停车、倒车。 约0335时,“集海之鹏”轮与下行船发生碰撞。“集海之鹏”轮球鼻首右侧插入“浙普23016”轮右舷中前部货舱。 约0336时,“集海之鹏”轮倒车,与“浙普23016”轮脱离。 约0337时,船长张某跑上驾驶台,见对方船舶进水后快速沉没,立即拨打12395电话,将事故情况报告九江海事局。 (二)“浙普23016”轮 2010年9月6日0035时,“浙普23016”轮满载水泥960吨由湖北武穴开航,目的港福州,当班驾驶员朱某,引航员胡某。 约0330时,驶至张南水道上口,能见度约1500米,此时前方有2艘重载运砂船分心下驶,“浙普23016”轮从运砂船的右舷侧追越,航速约19千米/小时。 约0331时,当班驾驶员朱某在雷达上发现有上行船(“集海之鹏”轮)沿新港锚地上驶,距离约1500米,引航员胡某随后也看到该船,并判断该船与本船无碰撞危险。 约0333时,当班驾驶员朱某发现对方改向向本船驶来,在本船右前方约500米,引航员胡某随即通过高频呼叫对方无应答。当班驾驶员朱某即慢车、停车,随后倒车。 约0335时,船长王某上驾驶台,看到双方相距仅4~5米,立即说“不行,马上掉头”,随即发生碰撞,“浙普23016”轮右舷中前部与对方船艏碰撞,本船即进水,船头开始下沉。船长王某随即令左满舵、全速进车拟向北岸冲滩。 约0336时,“浙普23016”轮与对方脱离,船艏开始加速下沉。 约0340时,“浙普23016”轮沉没,人员全部落水。 五、事故损害 “浙普23016”轮沉没,所载货物全损,在船人员8人落水后获救。“集海之鹏”轮球鼻首破损,首尖舱有少量进水。 六、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双方疏忽了望,未及早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浙普23016”轮当班驾驶员和引航员在两轮相距约1500米时即发现了“集海之鹏”轮,见对方贴近新港油轮锚地上驶,判断该船与本船无碰撞危险,没有

文档评论(0)

gsgtshb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