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精装版精品)行政公益诉讼若干热点问题探讨(法学法律论文)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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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 — 一 行政公益诉讼若干热点问题探讨 ●黄学贤 【内容摘要】 就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来讲,目前尚有大量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地探讨和规 范。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是否具有行政公益诉讼机制、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有哪些、检察机关 何 以发挥其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事项、如何防止因行政公益 诉讼而产生滥诉、如何对待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如何界定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公益等,是 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主要热点问题。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热点问题 探讨 近几年来 ,随着比较行政法学研究的深入、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尤其是实践中一些明显带 有公益诉讼性质的典型行政案件的发生,①行政公益诉讼问题成为我国行政法学界讨论的热点 之一。而我国至今仍未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但实践已经迫不急待,学术界也越来越关注。就 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来讲,目前尚有大量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规范。其中尤以以下问 题的探讨最为紧迫: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是否具有行政公益诉讼机制、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有 哪些、检察机关何以发挥其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事项、如何 防止因行政公益诉讼而产生滥诉、如何对待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如何界定行政公益诉讼 中的公益等。 一 、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中是否具有行政公益诉讼的机制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中是否具有行政公益诉讼的机制呢?有学者认为,只要我们调整行 政诉讼实践的思路,充分挖掘现有法律条文的内涵,再辅之以相应的司法解释,我国行政诉讼的 受案范围是可以扩充到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也即是说,在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框架 内, 法院完全可以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特别是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新司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 ① 例如 ,一公民向税务局举报某工厂偷逃税款案。见 《维护公共利益如何启动 “司法救济”》,《检察 日报》20o1年 3月 l4 日;一律师认为广电局颁发与 自己无关的证照违法而状告广电局。见 《律师诉广电局案开庭》,《湖北法制报》20o1年 3月9日; 一 画家认为与 自己无直接关系的文化环境受到污染而状告文体局。见 《绝对公益维权,难 !》,《法制 日报》20o1年4月2日;两教 师认为规划局的违法行政破坏了自然环境而状告规划局。见 《南京市规划局违法行政,两教师将其告上法庭》,《建筑时报》20o1 年 lO月25日。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涉及到许多管理领域,然而由于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阙如,使得这些案件均无法真正进 入诉讼领域。 45 维普资讯 法解释明确了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括式规定,保证了受案范围的开放性,为行政诉讼实践 创造了条件;放弃了对具体行政行为内涵进行界定的做法,并且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落脚在行 政行为上,客观上为抽象行政行为进人司法审查提供了条件;其第 13条的规定直接开启了行政 公益诉讼的大门;而新司法解释第 12条的规定则解决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①但笔 者并不同意这样的观点。新司法解释的所有规定都不能超越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 旨,这是由 司法解释的地位所决定的。虽然新司法解释确实在许多方面给人以耳 目一新之感,但是这种 “新”决不是突破 《行政诉讼法》的 “新”,只是表明原来的司法解释在有关方面作了不恰当的解释, 或者司法实践中作了不准确的理解。新司法解释或是恢复了 《行政诉讼法》的本来面 目,或是澄 清了长期以来人们在有关问题上不准确的理解。现在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我们的 《行政诉讼法》在 许多方面的规定是有欠缺的,不适应行政诉讼实践的发展。例如,在行政公益诉讼问题上。但这 一 问题的解决绝对不能通过司法解释的方法来解决,更不能通过人们出于良好的愿望所进行的 理论上的演绎来解决。否则,只能是造成更大的混乱。它需要的是完整的体系设计。如,行政公 益诉讼制度,它需要从最初的原告资格、受案范围到最后的裁判方式有一个相互联系的完整的制 度设计。而这样的任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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