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精装版精品)清朝的司法制度201572392746685.ppt

(必威体育精装版精品)清朝的司法制度201572392746685.ppt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必威体育精装版精品)清朝的司法制度201572392746685.ppt

中国法制史 第十章 清朝的司法制度 (公元1644--1840年) 一、司法机关 (四)理藩院 清朝政府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的司法管辖,设立了理藩院,作为朝廷统治各少数民族的重要机关。 少数民族地区判决的重大案件,均须由理藩院审核,方能生效。 但理藩院受理的案件如罪至发遣,则须会同刑部裁决。死罪要经“三法司”会审定案。 * * 授课教师:孙光妍 第一节 清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一、保持法律制度的连续性 二、“正人心、厚风俗” 第二节 立法概况  一、《大清律例》 (一) 《大清律例》 的制定过程 1.《大清律集解附例》  清世祖福临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制成《大清律集解附例》颁行全国。这是清朝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除个别条款有所增删改并外,其余基本上是明律的翻版。 2. 《现行则例》 康熙即位后,对大清律律文作过多次校正修改,于康熙十八年命刑部编成《现行则例》刊刻通行。 3.《大清律集解》 雍正即位之后,命大学士朱轼等人,对大清律作重新修订,于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颁行《大清律集解》,成为后来《大清律》律文的定本。 4. 《大清律例》 乾隆时,重修大清律,对原有律例逐条考正,折衷损益,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完成修订工作,定名《大清律例》,“刊布中外,永远遵行”。 一、《大清律例》 (二) 《大清律例》的结构及历史地位 1. 《大清律例》的结构 《大清律例》简称《大清律》,在结构形式上与《大明律》相同,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篇,因“以例附律”,故称律例。 2. 《大清律例》的结构及历史地位 《大清律》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历代封建法律的集大成。因此,它在中国封建法典的制定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一、《大清律例》 。 清朝的“例”又称“条例”,既有皇帝的诏令,又有经皇帝批准的有关法令和成例。 从雍正五年颁行的《大清律集解》始,律文便被确立为子孙世守的成法,不再修改,只是因时制宜,根据情况随时编例来补充和修改律文的不足。由于例逐渐凌驾于正律之上。 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确定了“条例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的编例制度。修订后的例称为“定例”。乾隆四十四年明确规定:“既有定例,则有例不用律”。 二、条例 《大清会典》:清朝自康熙时起仿照《大明会典》编制了《康熙会典》。其后,雍正、乾隆、嘉庆、光绪四朝均续加修定,合称为《王朝会典》,即《大清会典》。 《大清会典》详细记载了清代从开国至光绪朝各级行政机关的职掌、事例和活动原则,内容比明会典丰富。是中国封建社会行政法典的集大成。 三、《大清会典》 为了适应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治的需要,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统治和司法管辖,清王朝还制定了通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单行法规。 主要有《回律》、《番律》、《苗律》、《蒙古律》、《西宁番子治罪条例》等等。 四、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律 一、刑事方面 (一)刑罚制度 1. 清朝律例将笞杖刑的刑具改为竹板。对满人、旗人往往适用鞭刑。 2.清朝律例将明条例的“充军”定为重于流刑的刑罚种类,罪犯充军至某地后并不编为军户,所以实际上充军与流刑并无不同 第三节 法律主要内容和特点 3.清朝特别创立的刑罚有“发遣”。发遣是将罪犯发配至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发遣为仅次于死刑的重刑。 4.清律例将死罪(指“真犯死罪”)按是否秋后处决分为绞监候、斩监候、绞立决、斩立决四种,分别在律文之后注明。 5.在附加刑方面,清朝律例大大扩大了刺宇刑的适用范围,受刺宇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必须充当“巡警之役”三年。 一、刑事方面 (一)刑罚制度 1.清律扩大了谋反大逆罪的范围及株连范围。 2.以“文字狱”的形式惩罚异端思想,推行文化专制政策. “文字狱”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以文字著述罗织罪名,制造的冤狱,盛行于明清。 (二)犯罪与刑罚的主要特点 (一) 奉行海禁政策,阻挠对外贸易 清初为了镇压抗清力量,维护政权的稳固,颁布了“禁海令”,严令“寸扳不得下海”。接着又颁布了“迁海令”,强制闽、粤、苏,浙沿海居民内迁五十里,越界者立斩。从而完全断绝了海外贸易。然而清朝却以严法长期实行海禁,禁止和限制对外贸 易,顿挫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势头。 三、以封建法律摧残和限制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mwap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