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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招标文件.doc
建筑工程附属设备、材料采购
招 标 文 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
编号:
建筑工程附属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工 程 名 称: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材料采购
招 标 人(公章):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签章):朱明
联 系 人:宋海波
联 系 电 话邮 政 编 码:84100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巴州君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秀君
委 托 代 理 人:沈文斌
联 系 电 话联 系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豪景大厦715室
邮 政 编 码:841000
2014年11月7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
投 标 须 知
序号 内 容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材料采购
建设地点:61号小区,迎宾路东侧
项目规模:地面:LG胶及LG塑胶地板;墙面:软包防火棉;软包防火门;监狱专用马桶和洗脸盆;软膜吊顶及光源(详见材料清单)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材料采购(不含安装)
投资额:180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检验验收合格
要求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五日内运至现场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上述采购材料生产资质的生产商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唯一授权经销商 4 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日) 5 投标保证金额为: 叁 万元 6 投标文件正本数为 壹 份,投标文件副本数为 肆 份 7 投标文件递交至: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6楼巴州建设交易中心
详 细 地 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6楼巴州建设交易中心 8 投标截止日期: 2014年12月15日 时间:10:30(北京时间) 9 开 标 时 间: 2014年12月15日 时间:10:30(北京时间)
地点: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6楼巴州建设交易中心
一、工程项目建设概况:
1、工程依据:
施工图设计单位及图号: /
2、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工程进度计划:签订完合同后 五 天货到施工现场。
3、本项目提供图纸目录
a、 /
4、本工程材料概况:
本工程材料概况:地面:LG胶及LG塑胶地板;墙面:软包防火棉;软包防火门;监狱专用马桶和洗脸盆;软膜吊顶及光源 (详见材料清单)
5、投标保证金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建筑业协会;建行账号为:65001704600052501666;开户行:建行巴州分行香梨大道支行;行号10588800016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5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60日;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投标保证金代收专用帐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是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6、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说明: 详见附表
二、相关说明
1、设备、材料制造标准
设备、材料制造标准执行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者行业标准),带图加工制作的设备还应满足图纸技术条件的要求。
2、制造设备材料
设备制作所需的原材料、配套、外购件等由制造单位提供。
3、质量及验收
本项目中的通用设备、材料按现行国标、部标或者专业标准制造,非标准设备、材料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制造;质量标准按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者专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4、设备、材料交货方式
设备、材料制造完成经检验合格后,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交货。
5、设备、材料交货地点
设备、材料交货详细地址:61号小区,迎宾路东侧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6、设备、材料交货期限
设备材料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运至现场
7、设备涂漆及包线:
设备表面涂漆颜色按常规;设备包装按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者专业标准)执行,并满足运输要求。
8、设备、材料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为:按国家设备质量保修期执行
9、凡涉及报价的补充说明或者修正,均以投标人的说明正式依据为准。
10、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5%,材料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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