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2010考点串讲班张翔民法讲义.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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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串讲阶段资料 联系电话:010 2010 年民法授课提纲(一) 张 翔 第一部分 民法通则 第一章 民法体系与民事权利 第一节 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内容) 一、含义 1、 两者关系:法律事实,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原因 2 、 民事法律事实:具有民法意义的事实 3、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 【2006 -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2007 -51】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 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二、无法律事实,无法律关系 【2008 -7】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 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2007 -11】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 和陈列,不得转让。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 29 号楼 1 网址: 考点串讲阶段资料 联系电话:010 三、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一)主体: 1、自然人 2 、法人 3、非法人组织 (二)内容 1、含义:权利与义务 2、注意:可来自于当事人约定,也可来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三)客体 1、含义: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 2、注意: (1) 物(物权法律关系) (2) 给付行为(债权法律关系)——积极行为、消极行为 (3)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4) 人格利益(人格权法律关系) 【2008-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与救济 一、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1、支配权与请求权 (1) 支配权包括: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2 ) 请求权包括:赔偿损失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停止侵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 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权、 (3 ) 比较: 支配权 请求权 含义 直接支配客体,无需他人协助 请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义务人是否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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