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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著作权的内容及限制 一、人身权 二、财产权 三、著作权的限制 四、讨论及案例分析 一、人身权 1、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 利; 3、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 的权利; (追悔权或收回权) 讨论 署名的顺序是否属于署名权之内容 人身权是否可以放弃 将作品在电子邮件中传递是否属于发表 翻译他人作品可否进行修改 二、财产权 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复制权 问题: --将他人作品数字化上网是否构成复制 --将他人软件安装于计算机内是否属于 复制 --接触复制与非接触复制 --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 --对他人作品之摄影,属于复制还是创作 许可权:著作权合同与许可 书面原则 案例分析: 俞华诉古桥空调广告词案 --1992年俞华将自己创作的广告词“ 横跨冬夏、直抵春秋”以自荐信的形式寄给古桥公司。同月,公司约见俞华,表示赞赏。 --1996年,古桥公司在各大媒体中使用该广告词,广告费108万元,当月,俞华打电话给古桥公司,表示高兴。6月公司约见俞华,就广告词使用费进行了协商。支付2500元。俞华签字但未领款。7月,俞华向法院起诉。 一审判决: 1、广告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俞华为著作权人 3、俞华92年寄给古桥公司的信为没有明确授权表示,属于要约邀请 4、古桥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该广告词,侵犯了俞华对其作品的享有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5、赔偿16200元,律师费300元。 讨论: 1、分析一审判决,俞华的信是要约邀请还是许可使用的意思表示。 2、许可使用是否一定要签订合同。 3、古桥公司是否侵犯了俞华的发表权。 讨论 1、当一位作者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作品后拒不交付作品,能否强迫执行合同? 2、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 对作品有多少种可能的使用形式,作者就有多少种使用权。即使法律没有列出实例,或者没有提到使用作品的任何权利,作者仍然享有这些权利,因为各种经济权利都是按其共同属性被人们承认的”.所以,由于新技术带来的新的对作品的使用方式都在著作权保护之列。 四、案例分析 《贾老师讲作文》案 上海某小学教师贾老师应邀到上海教育台作系列 节目,讲授如何作好小学作文。节目制作后,电视台 向贾老师支付了报酬。 节目播出后很受欢迎,电视台重播,同时许可一 音像出版社将该节目录像带复制并发行。 贾老师得知后,与出版社和电视台交涉为果,遂 起诉两被告侵权并支付报酬。 出版社称:其复制发行的行为是合法的,与电视 台签有许可合同并向电视台支付的了许可使用费。电 视台称其有权许可他人复制其制作的电视节目。不够 成侵权。 请你作为法官分析此案。 1、贾老师的角色-- 作者?表演者?贾老师有什么权利? 2、电视台的角色-- 作者?作品传播者?电视台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3、音像出版社的角色-- 作品的创作者?作品传播者?音像出版社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著作财产权 一、使用权。 1、复制权 , 2、传播权 (1)表演权,(2)播放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3)发行权,(4)出租权,(5)展览权, 3、其他权利。 二、收益权。 三、追续权。 四、转让权和许可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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