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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村居集体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询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席井支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FHXJ2012―026
二〇一二年八月
目 录
一、报价前须知 3
二、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4
三、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内容 5
四、评审方法及废标 5
五、供应商报价须知 6
六、签订合同 8
七、澄清及变更 8
八、其它 8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另附) 9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9
附件三 10
附件四 11
附件五……………………………………………………………………12
一、询价前须知
尊敬的投标人:
包河区淝河镇村居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受淝河镇席井村委会的委托拟就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席井支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报价前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席井支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
性质:工程类
项目编号:FHXJ2012―026 2 采购机构:包河区淝河镇村居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南淝河路199号
投标保证金数额:伍仟元整(人民币),投标单位用信封装缝并署投标单位名称与本人姓名,未中标单位现场返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 委托单位:淝河镇席井村委会
采购单位:淝河镇席井村委会 4 询价文件获取办法:投标人可直接从中国包河网站、淝河镇政府网站下载,无须办理购买或报名手续。凡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报价。 5 询价有效期:询价后 30 天 6 标书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密封提交。 7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淝河路199号淝河镇政府2楼5号会议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2年9月1日9时40分整
询价文件接收人:郑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551-4846959 )
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9月1日9时40分整
开标地点:包河区淝河镇政府2楼5号会议室 8 答疑:书面答疑 9 报价方式:清单综合单价及全费用施工总价 10 完工期:接到开工令 25个 日历天内完工(恶劣天气除外)。 11 养护期:养护期自工程书面移交之日起计算13 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18 踏勘现场:投标单位需自行勘察现场
现场联系人: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园林专业二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必须是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本人,其它在建工程不能超过两个,近3年内不少于50万元的绿化建设项目两个(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资质年检合格;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6、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报价文件)内容
1、投标授权书原件;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盖章)、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盖章)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盖章);
3、投标函、报价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4、,施工方案、承诺(包括保修期内和保修期满后的服务措施);
5、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6、具有相关工程施工业绩;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企业资信、荣誉等)。
四、评审方法及废标
1、本次招标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单位,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工程内容、施工方案、工期以及谈判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评审小组评审,则采取评审小组投票方式确定预成交单位。
“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服务内容、功能要求;③报价是否会低于投标成本;④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无效。
2、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其他经询价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3、询价过程中,报价人报价明显超过市场平均价格或明显大幅度低于成本价的,询价小组经评审后一致认定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询价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致:淝河镇村居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席井支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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