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doc-教案(正页).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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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正页) 课程名称: 税法 第二章 增值税法 学 时: 18 上课周次: 1.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征收率的确定,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法 2.教学重点和难点: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征收率的确定,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3.教学进度安排: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4)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0.5)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1) 第四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4) 第五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0.5) 第六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1) 第七节 进口货物征税(1) 第八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2) 第九节 税收优惠(1) 第十节 征收管理(0.5) 第十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0.5) 4.教学内容: 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增值额(也称附加值)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增值税一般特点:1.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但采用间接计算办法;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   3.价外计税。   我国增值税特点:  1.消费型增值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前主要是生产型增值税;   2.以票扣税为主;   3.划分两类纳税人;   4.对劳务划分应税与非应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决定在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工作:即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 (二)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2.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 (一)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汽车的租赁   B.汽车的修理   C.房屋的修理   D.受托加工白酒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汽车的租赁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劳务;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的修理不征增值税。   (二)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交割时采取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7)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8)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9)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10)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符合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11)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12)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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