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2012年2月,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增加了PM2.5值监测。
目录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012年新颁发标准目次
前言
标准制定
规定内容
引用标准
调整限值
添加监测
质量分级
浓度限值
质量监测
统计时效
标准实施
相关名词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012年新颁发标准目次
前言
标准制定
规定内容
引用标准
调整限值
添加监测
质量分级
浓度限值
质量监测
统计时效
标准实施
相关名词
展开
编辑本段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
( GB 3095—2012代替GB 3095—1996 GB 9137—88 2016-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0〕1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废止。[1] 编辑本段2012年新颁发标准
目次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和质量要求 5 监测 6 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7 实施与监督 附录A(资料性附录)环境空气中镉、汞、砷、六价铬和氟化物参考浓度限值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 年。1996 年第一次修订,2000 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将三类区并入二类区; ——增设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浓度限值和臭氧8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调整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二氧化氮、铅和苯并[a]芘等的浓度限值; ——调整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1996)修改单》(环发〔2000〕1 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 废止。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为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提供参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 年2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2] 详细标准内容请参阅参考资料
编辑本段标准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生态破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5-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 -标准名称; -3.1-3.14(增加了14种术语的定义); -4.1-4.2(调整了分区和分级的有关内容); -5.(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和浓度限值); -7.(增加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编辑本段规定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编辑本段引用标准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