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QM-021-02)毒性中药材取样操作规程.docVIP

(SOP-QM-021-02)毒性中药材取样操作规程.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文件名称 毒性中药材取样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SOP-QM-021-02 替代文件号 — 起 草 人 起草日期 年 月 日 修 订 人 修订日期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有 效 期 颁发部门 质管部 存档 原件1 印数 2 分发部门 质管 生产 物流 销售 采购 财务 工程设备 行政人事 分发数量 1 0 1 0 0 0 0 0 1.目的 建立毒性中药材取样操作规程,让毒性中药材的安全生产提供前提,能尽量避免和杜绝毒性中药材不明流失,使取样操作在安全的前提下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毒性中药材的取样操作。 3.职责 QC、仓管员、QA、留样管理员对本操作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取样员由质管部受权两名以上QA担任。 4.2 取样前的准备工作: 4.2.1 取样员接到仓管员开出的“毒性中药物料请验单”后,根据“毒性中药物料请验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按取样原则计算出取样样本件数及取样量。 4.2.2 毒性中药材取样必须由两名取样员共同操作,取样时应穿戴好防护口罩、袖套等防护工具才能进行取样。 4.3 取样原则: 4.3.1 毒性药材总包件数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 4.3.2 5~99件,随机抽5件取样。 4.3.3 100~1000件,按5%比例取样。 4.3.4 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比例取样。 4.3.5 贵重毒性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4.3.6 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1cm以下的毒性药材,可采用采样器(探子)抽取供试品。 4.3.6.1 每一包件至少在不同部位抽取2—3份供试品。 4.3.6.2 包件少的抽取总量应不少于试验用量的3倍。 4.3.6.3 包件多的,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按下列规定: 4.3.6.3.1 一般毒性药材100—500g。 4.3.6.3.2 粉末状毒性药材25—50g。 4.3.6.3.3 贵重毒性药材5—10g。 4.3.6.3.4 个体大的药材,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代表性的供试品。 4.3.7 如药材的个体较大时,可在包件不同部位(包件大的应从10cm以下的深处)分别抽取。 4.4 准备洁净的取样器具: 4.4.1 取样器:不锈钢冰铲、不锈钢镊子、探子; 4.4.2 样品盛装容器:封口塑料袋; 4.4.3 辅助容器:不锈钢托盘; 4.4.4 辅助用品:一次性手套。 4.5 到原药材仓库核对状态标识,物料状态应挂黄色“待验”标识。 4.6 取样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其他物质污染等情况。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详细记录并单独取样检验。 4.7 外包装如有破损,受潮或不是原包装的,应向仓管员询问清楚,经QA主任批准,更换包装,作好标识。 4.8 取样应注意事项: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并尽量降低取样过程产生的各种风险,避免造成污染和交叉污染。 4.8.1 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件数,取样方法应科学、合理,保证样品具代表性。 4.8.2 不同品种批号的中药材取样不能用同一取样器具,每批次取样必须使用洁净取样器具。 4.8.3 取样操作时应戴上洁净的手套,双手不可直接接触药材。当手套沾有污渍,再取不同批号、品种的中药材应换上洁净手套。 4.9 取样: 4.9.1 取样地点:毒性中药原药材仓库就地取样。 4.9.2 戴上手套,按上述4.3取样原则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 4.9.3 将所取的样品倒入不锈钢托盘内混合拌匀,铺平,即为总供试品,对个体较小的药材应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X”字,使分为四等份,取用对角两份;再如上操作,反复数次至最后剩余的量足够完成所有必要的试验以及留样数为止,此为平均供试品。个体大的药材,可用其他适当方法取平均供试品。平均供试品的量一般不得少于试验所需的3倍数,即1/3供化验室化验用,另1/3则供复核用,其余1/3则为留样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年。 4.9.4 将本次所取的样品装入封口塑料袋内,贴上“取样证”。 4.10 取样结束: 4.10.1 取样员将取样剩余的部分(未受污染)倒回样本包件内,并在每件取样的外包装上贴上“取样证”(“取样证”内“取自样本”项注明该样本包件编号)。 4.10.2 填写“取样、分样记录表”。 4.10.3 将所取样品及时交予QC,由QC将其均匀分为三份:检验样品,复核样品和留样样品,并贴上标签。留样部分

文档评论(0)

00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