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中医药特色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pptVIP

发挥中医药特色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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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1年8月 前言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刚刚出台的《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是按照医改“保基本、建机制、强基层”的要求,就新时期如何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起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效率,满足农民群众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需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划,下面就其中关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内容进行解读。 医改对基层中医药工作总体要求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将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 2.将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应将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3.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个部委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有关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的要求,重点提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和地方增补药品的中药有关费用的报销比例。 4.制定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基本药物制度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并以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为重点,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应用指导原则》培训。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中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中医药服务的要求,在孕产妇、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加大中医药健康教育力度,逐步扩大在中医体质辨识基础上开展养生保健的人群范围。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设计具体中医药服务项目和内容(即中医药服务包),以提供1至数次专门中医健康指导的形式,分别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提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项目,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促进中的优势和作用。 有条件的地区应探索将中医药防治在校学生和老年人等易感和聚集人群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列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在安排县级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时,将县中医医院与县综合医院同等对待、统筹考虑,保证县中医医院同步建设与发展。 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时,要将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并将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提供作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关于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在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通过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一、基本任务 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使其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等方法,积极开展中医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进行指导和人员培训。 二、中医科建设 (一)中医药科室设置 按照《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10〕3号)的要求,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 中医科作为乡镇卫生院一级临床科室独立设置,无床型卫生院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有床型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中医康复治疗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设置中医病床。 中医诊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区域,每中医诊室净使用面积不低于乡镇卫生院每诊室平均净使用面积。通过文字、图片、实物、塑像、宣传版面、电子屏等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宣传介绍中医药适宜技术、养生保健等健康教育知识。有条件的可设置农村名老中医工作室,充分发挥当地名老中医特长,开设中医特色专科专病服务。 中药房面积应当与乡镇卫生院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配置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品种在内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允许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设置中药库和中药炮制室。 (二)人员配备 中医人员和中药人员总编制根据乡镇卫生院编制意见确定,其中中医类别医师人数占乡镇卫生院医师总数不低于25%。每个中医诊室至少配备2名中医类别医师,每个中医康复治疗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负责中药房的药剂人员应当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中药人员。 (三)设备配置 1.基本设备: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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