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手册- 研究生工作部.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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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手册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前 言 随着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和学位授予等各方面规章制度均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为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校《研究生手册》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增补了部分规定。 《研究生手册》是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我校历来重视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建设和《研究生手册》的编制工作,1988年首次编制印刷了《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并于1997年、1998年、2002年和2004年分别进行了4次修订印刷,在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和提高培养质量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尽管本次进行的修订较为全面和细致,但仍有不当之处,而且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也会出现新的不适应之处,研究生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完善。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目 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3、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4、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5、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修读实施办法 6、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修读规定 7、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重要环节参考表 8、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重要环节提示表 9、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分与成绩记载规定 10、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11、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撰写开题报告的规定 1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暂行规定 13、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重修、缓考暂行规定 14、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请假有关规定 15、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休学与复学暂行规定 16、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证及校徽的管理办法 17、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转学科、转导师、转学暂行规定 18、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19、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外单位人员进修研究生课程的规定 20、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办理成绩单规定 21、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博选拔办法2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 23、南京农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的管理规定 24、南京农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25、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26、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认定书 27、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28、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 29、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几点意见 30、南京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 31、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奖励标准 3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的暂行规定 33、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 34、南京农业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暂行办法 35、南京农业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36、37、南京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38、南京农业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规定 39、南京农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试行) 附:1、国家教育部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位课程考试大纲 2、国家教育部非英语专业博士研究生英语学位课程考试大纲3、南京农业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 4、南京农业大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5、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一览表 6、南京农业大学国家重点学科一览表 7、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农业部重点学科一览表 8、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一九八年二月十二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学位。 第三条 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四条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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