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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72-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具.pdf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72-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具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Statione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0-05-04 批准 2010-07-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技术内容 2 6 检验方法 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5 附录B (规范性附录)可分解芳香胺清单 6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特定多环芳烃 7 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文具产品在生产、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 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文具生产过程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包装材料及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及禁用提出 了要求,同时对产品(包括部件)中可触及材料的可迁移元素、表面涂层总铅、总镉及邻苯二甲酸 酯,塑料和橡胶中多环芳烃,纺织物、皮革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偶氮染料等规定了限量要求。 本标准参考了日本环境标志标准《文具/办公用品(1.7 版)》(Stationery/Office Supplies Version 1.7)、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6675-2003)、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及欧 盟指令 2005/84/EC 等相关要求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浙江广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国家 文教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波松鹤文具有限公司、北京雪奥文化用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0年 5 月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0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I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具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文具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办公、学习等为使用目的的文具及类似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砚台和笔类文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 23 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1027-2007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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