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10名高考状元拍卖集体代言权引争议.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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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清华10名高考状元拍卖集体代言权引争议

北大清华10名高考状元拍卖集体代言权引争议   高考“状元”风云再起——“北大清华10状元将拍卖‘代言权’”成为了当下最热的新闻话题。关于他们应不应该为之的讨论成为网民热议的焦点,更有网友直接质疑该拍卖公司是在借机炒作,不是纯粹的公益。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其中一名川籍“状元”,及其母校老师等,从多角度为大家解读这次“高考状元拍卖集体代言权”事件。   风云再起   10个状元要拍卖“集体代言权”   昨日,北京一家媒体的报道,再次把来自全国的10个省“状元”推向了风口浪尖:26日,北大清华10名全国高考状元在“集体代言权”委托拍卖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10名学生将拍卖“集体代言权”,拍卖收入所得将捐助台湾受灾学生。   这10名状元分别是——北大5名女生:黄嫣、陈璐、徐美辰、李江雁、赵楚然,清华5名男生:董伟、江烨、维力思、郑好、吴敌。高考状元的“集体代言权”拍卖会将于11月1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响槌。   报道见诸网络后,有网友质疑是“为五斗米折腰”还是“公益行为”?一时间转帖无数,网上 风云再起。   川籍“状元”董伟   帮助台湾灾区无愧于心   根据媒体的报道,这些状元非常关注对台湾灾区的帮助。“我只是个学生,不知怎么能帮助台湾灾区,没想到拍卖代言权也是一种方式。”清华大学高考状元吴敌同意了拍卖公司的邀请。北京大学高考状元赵楚然也表示,愿意通过拍卖的形式,帮助台湾灾区重建。   昨日中午,记者联系上了现在清华大学读书的四川籍学生董伟,他对于记者的问题,没有否认。“就是前几天,拍卖公司直接找到了我们。”董伟介绍,由于看重这个活动的公益性质,所以没有拒绝。“网友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你怎么看?”董伟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显得很镇定,他告诉记者,”之前预料到了可能会有批评的声音,但我们自己问心无愧就对了。”   公司回应   70%拍卖所得将用于捐助   网友对这条新闻的关注,引发了大家对策划此事的北京艺海拍卖公司的关注。记者昨日联系上了这家公司。   该公司一名叫徐月的董事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我们之前做了很多公益拍卖,我们关注的重点是把事情办好,结果如何。”徐月介绍,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前段时间台湾的自然灾害,让他们产生了这个公益念头。“我们直接去找的状元,找了不少,有的状元拒绝了,最后同意参加的都是跟他们本人或者父母沟通后,才确定的10个人。”徐月说,由于怕“状元”所在高校不同意,公司并没有通过校方。   在保障学习方面,徐月介绍,目前已经明确的是,代言活动只在周末或者寒暑假进行,一年之中也不会举行很多次。这次计划给台湾受灾学生捐助的活动将在寒假进行。收益分配方面,徐月表示,目前,基本确定收益的70%用于捐助,剩下的部分用于学生的生活补贴。   据介绍,代言的产品也将和学生沟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此外,10个学生都是一起代言,不分别代言,今后的代言活动由中标单位具体负责执行。   如果拍出一个天价 那就属于离谱   北大清华10名全国高考状元在“集体代言权”委托拍卖协议书上签下自己名字。这一纸文书签订后,高考状元的“集体代言权”拍卖会将于11月1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响槌。而拍卖收入所得将大部分用于捐助台湾受灾学生,少部分留给高考状元。拍卖古董、拍卖明星用品,想不到还会平地冒出高考状元“集体代言权”的拍卖。但也有网友认为此举无益于教育。   法律解读——   合理合法,并未逾越法律规定   针对10状元拍卖“集体代言权”是否有悖法律,昨日,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建平教授一槌定音,“从法律角度而言,10状元拍卖‘集体代言权’是合理合法的。”王建平教授表示,根据我国民法相关条款,我国公民年满18周岁就属于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王建平说,10状元只要年满18周岁,他们在“集体代言权”委托拍卖协议书上的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早在2001年,教育部办公厅就曾经发出紧急通知重申,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对此,王建平教授称,国家教育部只明令禁止中、小学生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并未对大学生商业性质活动进行限制。故而,10状元拍卖“集体代言权”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合理合法的,并未逾越法律规定。   业界眼光——   热炒状元,误导片面追求升学率   对此,四川省教育学会常务副秘书长纪大海说,“10状元拍卖‘集体代言权’从法律角度来说,合理合法,无可厚非。”但作为一名教育研究工作者,纪大海对于这次状元拍卖“集体代言权”并不赞同。在他看来,社会各界对“状元”的炒作应该降温、退烧,回归到比较理性的认识层面。   纪大海说,“尽管高考状元情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对高考状元的过度宣传、炒作,必然导致中学教学片面追求高考升学率。而这对于我国教育部所倡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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