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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三甲医院探视陪伴制度执行检查清单

为契合现代化三甲医院“安全有序、人文关怀、精准管控”的探视陪伴管理要求,我将围绕陪伴证管理、探视规范、行为约束等核心环节,细化审批流程、明确管控标准,兼顾患者康复需求与病房管理秩序,让制度更具实操性。

一、总则:制度核心目标与原则

1.核心目标

建立“审批规范、探视有序、行为可控、安全保障”的探视陪伴管理体系,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对诊疗工作的干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同时满足患者情感支持需求,实现“病房秩序井然、患者满意度≥95%、感染风险可控”的管理目标。

2.核心原则

2.1医疗优先原则:探视陪伴需以不影响患者诊疗、护理操作及其他患者休息为前提;

2.2分类管控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危重、普通、传染病)实行差异化探视陪伴政策,重点保障危重患者探视需求;

2.3安全防控原则:强化陪伴人员健康筛查与行为约束,防范交叉感染与安全风险;

2.4人文关怀原则:在规范管理基础上,兼顾患者心理需求,为老弱病残等特殊患者提供适度灵活的探视陪伴安排。

二、陪伴人员管理:规范审批,精准管控

陪伴人员的准入与管理是保障病房秩序和患者安全的关键,需通过“严格审批、动态管控”确保陪伴行为合规有序:

1.陪伴准入与陪伴证管理

1.1准入审批:陪伴人员需由主管医师或责任护士根据患者病情评估确定,仅限“患者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或“患者指定的唯一陪护人”;评估标准包括:患者是否为老年、儿童、行动不便、意识障碍,或术后需特殊照护等;非直系亲属申请陪伴的,需经护士长审核批准。

1.2陪伴证办理:符合陪伴条件的,由家属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经护士站核实信息、完成健康筛查(如测量体温、询问传染病史)后,签发《住院患者陪伴证》;陪伴证需标注患者姓名、住院号、陪伴人姓名、身份证号、有效期限,陪伴人进出病房需主动出示,无证人员不得在病房留宿。

1.3动态管理:陪伴证有效期与患者住院周期一致,若陪伴人需更换,需提前24小时向护士站申请,重新审核资质并更换陪伴证;患者病情好转无需陪伴时,护士需及时收回陪伴证,终止陪伴资格。

2.陪伴人员外出与行为规范

2.1外出管理:陪伴人员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病房(如购买物品、就餐),需提前告知值班护士,说明外出时间及去向,护士登记后开具《临时出门证》;陪伴人员外出期间,由责任护士临时承担患者基础照护(如协助翻身、递送物品);外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逾期未归的,护士需及时联系确认,必要时上报护士长。

2.2健康与安全要求:陪伴人员需遵守医院健康管理规定,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需立即告知护士并暂停陪伴,待症状缓解并经健康筛查合格后方可恢复;陪伴期间需做好个人防护,接触患者前后严格洗手,佩戴口罩(尤其在呼吸道疾病高发季或接触传染病患者时);严禁将宠物、危险品(如刀具、酒精)带入病房。

三、探视人员管理:有序探视,减少干扰

探视管理需平衡患者情感需求与病房诊疗秩序,通过“定时探视、总量控制”降低对诊疗工作的干扰:

1.探视时间与人员管控

1.1常规探视:医院统一设定探视时间为每日15:00-19:00,其余时段为诊疗与休息时间,原则上不接待探视;每次探视人数不超过2人,探视时长不超过30分钟,避免多人聚集影响病房环境;同一患者每日探视次数不超过1次,确有特殊情况(如外地亲属探望)需增加次数的,需经护士长批准。

1.2人员限制:学龄前儿童(年龄<6岁)不得进入病房探视(避免交叉感染与哭闹干扰);孕妇、免疫力低下者、有传染病史者需谨慎探视,必要时经医护人员评估后,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进入;探视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在护士站登记信息后方可进入病房。

2.特殊患者探视政策

2.1危重患者:经医师评估为危重(含病危)的患者,可凭《危重患者探视证》实行“随时探视”,但每次探视人数仍不超过2人,时长不超过20分钟;探视前需经护士进行健康筛查与防护指导,探视期间需听从医护人员安排,不得干扰抢救工作;病情突发变化时,医护人员可临时终止探视,待病情稳定后再恢复。

2.2传染病患者: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如肺结核、新冠病毒感染),需在隔离病房收治,探视需严格执行“隔离防护”要求,探视人员需穿戴医院提供的防护用品(口罩、隔离衣、手套),探视后按规范脱卸防护用品并消毒;原则上仅允许1名直系亲属探视,或通过视频探视替代现场探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2.3特殊时段探视:节假日(如春节、中秋)可适当延长探视时间(如15:00-20:00),但仍需遵守人数限制;护士站提前公示节假日探视安排,引导家属错峰探视。

四、探视陪伴人员行为规范:文明守序,保障安全

探视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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