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真题及答案.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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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练习题及答案

一、案例分析题(共40分)

(一)(20分)2023年10月,A公司研发团队完成一种基于AI的智能客服对话生成方法的技术研发,2024年3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号:202410123456.X),权利要求书明确记载:1.一种智能客服对话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S1,获取用户输入的自然语言文本;S2,通过预训练语言模型提取文本特征;S3,基于强化学习算法生成候选回复;S4,利用领域知识库对候选回复进行过滤优化。说明书详细描述了预训练模型采用BERT架构、强化学习使用PPO算法、领域知识库包含10万条历史对话数据等技术细节。

2024年5月,B公司推出灵犀智能客服系统,其技术文档显示:系统采用以下步骤生成回复:(1)接收用户输入;(2)通过GPT-3.5模型提取语义特征;(3)使用DQN算法生成候选回复;(4)基于5万条行业问答库进行筛选。A公司认为B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B公司主张:①A公司专利申请尚未授权,不享有专利权;②即使授权,B公司技术方案未落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因步骤S2与(2)采用不同模型(BERTvsGPT-3.5),步骤S3与(3)采用不同算法(PPOvsDQN);③A公司技术属于现有技术,因2023年8月某学术期刊已发表《基于预训练模型的对话生成研究》,其中公开了使用预训练语言模型提取特征+强化学习生成回复的技术框架。

问题:

1.分析B公司主张①的法律依据及是否成立(5分)

2.运用全面覆盖原则分析B公司技术方案是否落入A公司专利保护范围(7分)

3.结合现有技术抗辩规则,判断B公司主张③是否成立(8分)

答案:

1.B公司主张①不成立。根据《专利法》第11条,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但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授权前,申请人享有临时保护权,即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费用。本案中A公司专利申请已进入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18个月公布,2024年3月申请,2025年9月公布,但实务中可能提前公布),若B公司在申请公布后实施该技术,A公司可主张临时保护。但本题未明确申请是否已公布,若已公布则B公司需支付费用;即使未公布,若授权后B公司持续实施,仍构成侵权。因此未授权即不侵权的主张不成立。

2.根据全面覆盖原则,判断被诉技术方案是否包含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A公司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为S1-S4四个步骤。B公司技术方案:(1)对应S1(获取用户输入);(2)对应S2(提取文本特征),虽模型不同(BERT与GPT-3.5均为预训练语言模型,属于同类型技术手段);(3)对应S3(生成候选回复),DQN与PPO均为强化学习算法(DQN是深度Q网络,PPO是近端策略优化,均属强化学习范畴);(4)对应S4(过滤优化),行业问答库与领域知识库均为特定领域的信息集合。因此,B公司技术方案包含了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落入保护范围。模型和算法的具体类型差异属于等同替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不影响侵权判定。

3.B公司主张③不成立。现有技术抗辩需满足被诉技术方案与一项现有技术相同或无实质性差异(《专利法》第62条)。本案中,学术期刊2023年8月公开的文献仅披露预训练模型提取特征+强化学习生成回复的框架,未公开:①具体步骤的顺序(S1-S4的逻辑顺序);②预训练模型的具体架构(BERT);③强化学习的具体算法(PPO);④领域知识库的具体规模(10万条)。A公司专利说明书对上述细节进行了具体限定,构成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创新点。因此,被诉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存在实质性差异,现有技术抗辩不成立。

(二)(20分)2024年6月,C公司在第9类智能手表商品上申请注册星环商标(商标图样:文字+环形图形组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2018年D公司已在第9类智能手机商品上注册星环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手机;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根据《商标法》第30条,以近似商标为由驳回C公司申请。C公司不服,提出复审,主张:①两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不同(智能手表vs智能手机),不属于类似商品;②C公司商标包含图形要素,与D公司纯文字商标不构成近似;③D公司商标连续3年未使用(2021-2024年),应撤销其注册。

经审查,D公司提交了2023年与E电商平台签订的星环智能手机销售合同(金额500万元)、2024年星环手机线上推广的广告投放记录(费用80万元),以及2024年5月生产的星环手机实物(外包装标注商标)。另查明,智能手表与智能手机在功能(通信、数据同步)、销售渠道(3C卖场、电商平台)、消费群体(科技爱好者)上高度重叠,《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二者同属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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