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中常见的复杂问题,其核心在于行为人缺乏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这类合同的法律效力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其最终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是否追认、相对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等多重因素。以下将从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法律效力状态、权利行使规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情形展开分析,全面梳理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
无权代理行为的成立需满足四个要件,缺一不可。首先,行为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名义”不仅包括明确以被代理人姓名或名称签订合同,还包括通过行为暗示其代表被代理人行事,例如使用被代理人的合同专用章、以被代理人员工身份开展业务等。若行为人以自己名义签约,则属于个人行为,与无权代理无关。
其次,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代理行为”,即该行为能够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例如,签订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债权合同,或办理物权登记、知识产权转让等处分行为。日常生活中的事务委托(如代取快递)因不涉及权利义务设立,不构成代理行为。
第三,行为人客观上缺乏代理权,这是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核心区别。代理权的欠缺包括三种情形:一是自始无代理权,如行为人从未获得被代理人授权,却谎称有代理权;二是超越代理权,即代理人虽有授权但超出权限范围,例如被代理人仅授权采购办公用品,代理人却以其名义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三是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代理,如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完成后,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签约。
第四,相对人主观上不知晓行为人无代理权,且该“不知”不存在过错。若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权代理或因重大过失未察觉(如未核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则可能构成“恶意相对人”,丧失法律特别保护的撤销权。
二、无权代理合同的法律效力状态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即合同成立后、被代理人追认前,合同效力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悬而未决。这种状态的特殊性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一)被代理人的追认权与否认权
被代理人是无权代理行为的核心利害关系人,其对合同的态度直接决定合同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被代理人有权在收到相对人催告后30日内作出追认或否认的意思表示。追认需以明示方式作出,包括向相对人发送书面追认通知、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如支付货款、接收货物)、在诉讼中承认合同效力等。追认的效力具有溯及力,一旦追认,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被代理人需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若被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否认),或在催告期内未作表示(视为否认),合同则确定无效。此时,无效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被代理人无需对相对人负责。需注意的是,被代理人的追认必须针对合同整体,不能部分追认、部分否认,例如仅认可合同中的价格条款而拒绝履行交货义务,这种“选择性追认”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
为平衡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的利益,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重要权利:催告权与撤销权。催告权是指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在30日内对合同效力作出表态,旨在避免合同效力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催告需以通知方式作出,通知到达被代理人时开始计算30日除斥期间,期间届满未追认的,合同自动无效。
撤销权则是相对人保护自身利益的“救济权”,但仅适用于善意相对人(即不知且非因过错不知行为人无权代理)。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有权撤销合同,一经撤销,合同自始无效。撤销权的行使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在被代理人追认前行使,若追认已完成,合同已生效,撤销权消灭;二是需以明示方式作出,通常表现为向被代理人或行为人发送书面撤销通知。
(三)恶意相对人的法律后果
若相对人主观上为恶意(明知或应知行为人无权代理),则丧失撤销权,且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恶意相对人与行为人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例如,相对人与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可能构成共同侵权,需对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合同因被代理人否认而无效,恶意相对人无权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除非行为人存在欺诈等故意行为。
三、权利行使的规则与限制
无权代理合同中各方权利的行使需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则,违反规则可能导致权利丧失或行为无效。以下是实践中需重点注意的行使限制:
(一)追认权的行使限制
被代理人的追认权需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若相对人未催告,追认权的行使期限以“相对人有理由期待的合理时间”为限。例如,季节性商品买卖合同中,相对人需及时销售货物,若被代理人长期拖延追认导致商品过季,相对人可主张追认权因超出合理期限而消灭。此外,追认行为必须真实、自愿,因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作出的追认,被代理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追认。
(二)撤销权的行使限制
善意相对人撤销权的行使需满足“未追认前”的时间限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