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考前冲刺模拟卷含及答案.docxVIP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考前冲刺模拟卷含及答案.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考前冲刺模拟卷含及答案

一、案例分析题(本题40分)

(一)民法部分(20分)

2024年11月,消费者甲通过乙直播平台观看丙科技公司的“健康智能手环”直播带货。直播中,丙公司主播宣称该手环“采用医疗级传感器,心率监测误差≤0.5%,内置AI跌倒检测系统,0.3秒自动报警至紧急联系人”。甲基于宣传下单购买(订单页标注“7日无理由退货”),支付价款899元。收货后,甲使用时发现心率监测误差达15%,且一次意外跌倒后手环未触发报警(经检测,系丙公司未对该批次手环推送必要的软件升级包)。甲联系丙公司客服要求退货并赔偿医疗费(因未报警导致甲延误救治产生住院费3000元),客服回复“已过7日退货期,不予处理”。甲向乙平台投诉,平台仅将丙公司店铺评分降低,未采取其他措施。甲遂向法院起诉丙公司及乙平台,主张:1.解除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2.丙公司退还货款899元并赔偿医疗费3000元;3.乙平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问题:

1.甲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若成立,合同解除权是否因“7日无理由退货期”届满而消灭?(5分)

2.丙公司的宣传是否构成欺诈?甲能否主张惩罚性赔偿?(5分)

3.乙平台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说明理由。(5分)

4.甲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应支持?(5分)

答案:

1.甲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民法典》第491条第2款,甲通过网络下单、丙公司确认订单时,电子合同成立。关于解除权,本案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限制:首先,丙公司存在欺诈性宣传,属于质量瑕疵导致的根本违约(《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第4项);其次,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仅适用于“无理由”情形,不排除消费者因质量问题主张法定解除权。因此,甲的解除权不受7日期限限制。

2.丙公司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第148条,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作出意思表示”。本案中,丙公司明知手环未升级软件、功能不达标,仍宣称“医疗级精度”“自动报警”,属于故意虚假宣传,导致甲错误购买,构成欺诈。但甲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的惩罚性赔偿以“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为前提,但本案中甲的损失主要是医疗费和货款,无证据证明丙公司存在“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仍销售”的恶意(《民法典》第1207条针对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故仅能主张退还货款及实际损失。

3.乙平台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知道或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本案中,甲投诉后平台仅降低评分,未达到“必要措施”(如下架商品、暂停交易),但需结合平台是否“应当知道”判断:丙公司的功能缺陷属于隐蔽瑕疵,平台无主动检测义务,故难以认定平台“应当知道”,因此乙平台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4.甲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应支持。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精神损害赔偿仅适用于“人身权益受到严重精神损害”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本案中,甲因跌倒延误救治产生医疗费,但未达到“严重精神损害”(如伤残、长期心理创伤),故法院不予支持。

(二)刑法部分(20分)

2024年5月,张三(30岁,无业)因网络赌博欠债50万元,与李四(17岁,高二学生)共谋“搞钱”。张三提议“小区独居老人好下手”,并踩点选定70岁的王五家(藏有祖传金镯一对,估值12万元)。6月10日晚,张三在楼下望风,李四翻窗进入王五家。翻找财物时,王五被动静惊醒,喝问“谁”,李四慌乱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张三不知情)威胁:“再喊捅死你!”王五因害怕不敢动,李四拿走金镯逃离。下楼时,保安赵六发现李四形迹可疑欲阻拦,张三为帮李四逃跑,捡起地上砖块砸中赵六头部(经鉴定为轻伤)。二人逃至李四家分赃,张三得8万元,李四得4万元。后王五报警,警方通过小区监控锁定二人。张三被抓后,如实供述了盗窃金镯的事实,但隐瞒了砸伤赵六的行为;李四被抓后,不仅供述了全部行为,还主动揭发张三2023年10月曾在夜市抢劫一名女子(经查证属实,该抢劫案致被害人轻微伤,未被立案)。

问题:

1.张三、李四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说明理由。(8分)

2.二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若构成,各自的犯罪形态及作用如何认定?(6分)

3.分析二人的量刑情节。(6分)

答案:

1.张三构成抢劫罪(转化型抢劫)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李四构成抢劫罪(既遂)。

(1)李四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9条,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

文档评论(0)

yclsht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