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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经贸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及答案

考试时间:______分钟总分:______分姓名:______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民事法律行为

2.善意取得

3.表见代理

4.民事权利能力

5.诉讼时效

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简述民事权利的基本特征。

2.简述格式条款的特别成立规则。

3.简述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4.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论述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效力及其法律后果。

2.论述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主要担保物权及其功能。

四、案例分析题(25分)

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于2024年12月1日交付,乙公司应于交付当天支付价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20万元定金。2024年11月20日,甲公司因经营困难,与丙公司签订了转让该批设备的合同,约定于11月25日交付给丙公司,甲公司并未告知乙公司。11月25日,甲公司将设备交付给丙公司。2024年12月1日,乙公司催促甲公司履行交付义务,甲公司以已将设备卖给丙公司为由拒绝交付。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设备,并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试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甲公司是否应继续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

3.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是否有依据?请说明理由。

4.如果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其损失范围如何确定?请说明理由。

试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其成立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交付给善意受让人,受让人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原权利人的所有权消灭的制度。构成要件包括:标的物为动产、出让人无处分权、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时是善意的(不知情或不应知情)、受让人已支付合理对价、完成交付。

3.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其行为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基于此信赖与相对人实施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制度。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无代理权、其行为具有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相对人基于此信赖与行为人实施法律行为(即善意)、相对人非恶意或重大过失。

4.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民事主体取得其他具体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具有平等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5.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法律效力的制度。诉讼时效完成导致胜诉权消灭,但权利本身并不消灭。我国《民法典》主要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诉讼时效由法律规定。

二、简答题

1.民事权利的基本特征:

*(1)肯定性:民事权利是主体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权能,具有明确的指向性。

*(2)对应性:民事权利通常对应一定的民事义务,权利人享有权利,义务人则负有相应的义务。

*(3)主体性:民事权利必须由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

*(4)能动性:民事权利是主体实现自身利益的手段,主体可以依法行使权利。

*(5)平等性:在同一法律关系中,不同主体的民事权利地位是平等的。

*(6)效力性: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权利人有权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

2.格式条款的特别成立规则:

*(1)提示说明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示格式条款,并根据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2)消费者有拒绝的权利:对于格式条款中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情形的,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该格式条款。

*(3)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格式条款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如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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