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博士后管理办法及执行规范.docxVIP

高校博士后管理办法及执行规范.docx

本文档由用户AI专业辅助创建,并经网站质量审核通过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高校博士后管理办法及执行规范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是指在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以培养为主”的原则,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学校人事部门是博士后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流动站、工作站及相关学院(部门)协同做好具体管理工作。

二、进站管理

(一)申请条件

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能够独立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

3.符合我校流动站、工作站及合作导师的具体招收要求。

4.在职人员申请进站,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并保证全时在站工作。

(二)合作导师

博士后合作导师(以下简称“合作导师”)应由我校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科研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在岗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合作导师负责博士后研究方向的确定、研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指导,并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和个人发展负主要责任。

鼓励跨学科、跨学院选聘合作导师,组建导师指导小组,以促进交叉学科研究。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我校相关流动站或工作站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成绩单、两位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博士论文(或初稿)、拟研究方向及工作计划等。

2.流动站/工作站初审:流动站或工作站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的可行性等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合作导师意见:合作导师就申请人的研究能力、拟开展工作的创新性及与自身研究方向的契合度等出具明确意见。

4.学校评审:人事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其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及拟研究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5.审批与进站:评审通过者,由人事部门发出进站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进站手续,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在站期间的科研任务、目标等。

三、在站管理

(一)日常管理

博士后在站期间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其日常科研活动由合作导师和所在流动站、工作站及学院(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和管理。博士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博士后进站后,应及时办理报到、档案转接、户口迁移(自愿)、工资关系等手续。在站期间,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由学校统一管理。

(二)研究计划与中期考核

1.研究计划制定: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应在合作导师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并提交详细的《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明确在站期间的研究目标、主要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及时间节点。

2.中期考核:在站满一年左右,由人事部门会同流动站、工作站及合作导师组织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以《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为依据,重点考察其研究工作进展、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学术道德及综合素质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警示并限期改进;仍不达标者,按规定程序办理退站手续。

(三)科研成果与学术交流

博士后在站期间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鼓励博士后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短期访学或合作研究,以拓宽学术视野,提升学术影响力。博士后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须经合作导师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博士后在站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其署名单位应为我校,并注明“XX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合作导师为通讯作者的,应符合学术规范和惯例。

(四)期限管理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的,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经合作导师和流动站/工作站同意后,报人事部门审批,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总在站时间(含延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对于进站时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资助、或承担学校重要科研任务的博士后,经学校批准,可适当调整进站时间和在站期限。

(五)经费管理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经费主要包括国家及地方政府资助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合作导师科研经费及其他自筹经费等。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博士后的科研工作、生活补贴、学术交流等。合作导师负责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指导与监管。

(六)福利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按规定为其发放工资、津贴,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具体标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办公

文档评论(0)

张恒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互联网专业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