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704-2012 种猪场建设规范.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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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30

B43

DB43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T704—2012

种猪场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specificationforbreedingpigfarm

2012-07-24发布2012-12-10实施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43/T704—2012

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建场要求 1

5疫病防控 4

DB43/T704—2012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英林、邓缘、易宏辉、朱吉、胡雄贵、任慧波、雷勇、喻国均、左剑波、谢菊兰、孙建帮、李雄。

1

DB43/T704—2012

种猪场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猪场的建场要求和疫病防控。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种猪场的新建及改扩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J39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17824.1规模猪场建设

GB/T17824.3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种猪场

从事猪的品种培育、繁育和生产经营,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猪场。

3.2

基础母猪

经过一胎产仔鉴定成绩合格留作种用的1.5岁以上的母猪。

4建场要求

4.1选址

4.1.1场址应选在地势高燥、交通方便、背风向阳、排水良好和便于防疫的地方;场区水源充足,取用便利,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规定;土壤质量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

4.1.2猪场应设置在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物的下风向,饮用水源、食品厂等的下游。不受有害气体、烟雾、灰尘及其他污染。周围3km内无大型化工厂等污染源,距离居民区、交通干线、其它畜禽养殖场

2

DB43/T704—2012

及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不少于1km。

4.2布局

4.2.1建设项目

4.2.1.1生产区:应有种公猪舍、母猪舍、分娩哺乳舍、仔猪培育舍、生长舍、育肥舍等生产设施设备。

4.2.1.2管理区:应有办公室、接待室、资料档案室、饲料加工车间、饲料仓贮库、水电供应设施等。

4.2.1.3生活区:应有工作人员的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

4.2.1.4隔离区:应有兽医室、隔离猪舍、病死猪焚烧处理与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等。

4.2.2建筑物布局

4.2.2.1各功能区之间界限分明,各区间建有隔离墙和消毒设施,间距不少于50m。按主导风向和地势由高到低,依次布置为生活区、管理区、生产区及隔离区。

4.2.2.2生产区按三点布置,公猪舍、配种舍、母猪舍、妊娠母猪以及分娩哺乳舍布置为一点,仔猪培育舍为一点;生长肥育舍为一点。各点之间用绿化带或围墙隔开,三点间有道路或门控制。

4.2.3道路设置

猪场与外界应有专用道路相连通。生产区不设直通场外的道路,管理区和隔离区应分别设置通向场外的道路。场内道路分净道与污道,两者应严格分开,不得交叉与混用。净道用来运送饲料、兽药等;污道用来运送粪污、病猪、死猪等。

4.3猪舍建筑

4.3.1建设面积

4.3.1.1猪舍总建筑面积按每饲养一头基础母猪(18~22)m2计算,猪场的其他辅助建筑总面积按每饲养一头基础母猪需(3~6)m2计算。

4.3.1.2猪场的场区占地总面积按每饲养一头基础母猪需(80~100)m2计算,不同规模猪场占地面积的调整系数为:大型场0.8~0.9;中型场1.0;小型场1.1~1.2。

4.3.1.3生活区和管理区建筑面积应符合GB/T17824.1的规定。

4.3.2结构

应采用轻钢结构或砖混结构。

4.3.3形式

应根据当地自然气候条件,因地制宜采用半开放式或有窗式封闭猪舍。猪舍的屋顶应采用双坡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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